筑牢青少年法治思想防线,引导学子明法守法、向阳成长。4月22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志仙老师走进成都市青羊区综合高级中学,为全体师生带来《法治天府·护航成长》专题法治宣讲。本次宣讲打破传统“照本宣科”模式,郑志仙以贴近青少年生活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采用“案例解析+互动提问+现场答疑”的形式,将枯燥的法条转化为生动可感的现实场景,全程沉浸式互动让课堂氛围热烈有序,有效推动法治知识入脑入心。
宣讲中,郑志仙围绕青少年常见的法律困惑,与同学们展开深度对话。“小豆无证驾驶共享汽车撞人致死,需承担哪些责任?”“未成年人犯罪就不用负刑事责任吗?”“遭遇造谣、校园霸凌该如何应对?”……面对同学们的真实发问,她结合具体案例逐一拆解,用通俗的语言讲解法律规定。
在“小豆案”讲解中,郑志仙针对“未成年人是否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疑问,明确解读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16周岁以上犯罪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12至14周岁在特定严重犯罪情形下,也可能被依法追诉,让同学们清晰认识到法律面前无特权。在“厕所反击案”讨论中,针对“江某持刀反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争议,她明确指出,法院认定江某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同时强调“法律不强人所难,但也禁止以暴制暴”,引导同学们把握正当防卫的边界。
同时,针对“早恋”“性侵害”等敏感话题,她不回避、不模糊,通过“豆哥与豌妹”情景互动,引导学生辨别是非、坚守底线,重点明确“14周岁为性同意年龄,低于此年龄即使‘同意’也构成强奸罪”的法律规定,让同学们深刻体会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在校园霸凌防治环节,郑志仙详细列举了肢体霸凌、言语霸凌、社交霸凌、网络霸凌四种常见形式,提醒同学们“造谣诽谤情节严重者将构成刑事犯罪”。她送给同学们三句箴言——“不做残忍的欺凌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并传授“明确拒绝、及时逃离、保存证据、主动求助”四步应对法,为同学们应对校园霸凌提供了实用指导。
“这次法治宣讲活动,让冰冷的法律条文变得可感、可学、可用,不仅普及了法治知识,更在同学们心中种下了敬畏规则、坚守底线的种子。”青羊综合高中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将持续深化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学子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助力青少年在法治护航下绽放青春光彩。(图/文 成都市青羊区综合高级中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