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违规收费,巢湖市巢州医院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0.17323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巢市监处罚﹝2026﹞23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巢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巢湖巢州医院等九家医疗机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移送函》及协查回复函,依法对当事人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情况进行核查,当事人重复收取高频手术电极、经输尿管镜支架置入术、经输尿管镜输尿管扩张术费用,不合理收取麻醉分析、全身麻醉、微波治疗、手术使用高频电刀加收费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26年1月28日经分管局长审批同意立案调查。
根据《关于巢湖巢州医院等九家医疗机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移送函》,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违反价格法的6个收费项目向巢湖市医疗保障局发协助调查函,根据巢湖市医疗保障局调查回复及我局核查,当事人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高频手术电极、经输尿管镜支架置入术经输尿管镜输尿管扩张术、麻醉分析、全身麻醉、微波治疗、手术使用高频电刀加收等6项费用中共违规收费8972.35元,其中使用医保基金7240.02元,患者自费1732.33元。当事人已将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退回医保基金账户,并停止该项目收费,患者自费部分因退费困难,经公告退费仍无法退还。当事人违规收费获违法所得1732.33元。
当事人违规收费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从事下列不公平价格行为:(二)只收取费用不提供服务,或者所收取的费用与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质价不符;”的规定。对此,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天眼查信息显示,巢湖市巢州医院有限公司 (曾用名:巢湖市中山微创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0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卫生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发现企业有涉诉关系2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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