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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王继亮摄
人民网南通4月27日电(记者王继亮)27日下午,南通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南通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下称《条例》)进行解读,明确该《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七章55条,是南通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首部由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实体性法规,也是江苏省首部以“全域旅游”命名的旅游法规。
“南通拥有江海交汇的独特区位,长江干流岸线长166千米,海岸线长276千米,作为‘中国近代第一城’,积淀了丰富的文旅资源。”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永忠介绍,近年来,当地通过打造“濠河夜画”“五山爆款”“长江口第一缕阳光”等文旅地标、举办各类文旅活动,提升了本地文旅品牌影响力。
同时,钱永忠坦言,南通旅游业发展仍存在整体联动不足等问题,在区位优势发挥、旅游资源开发与整合、旅游品牌打造、文商旅体融合、服务管理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和完善。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王智在发布会上解读,《条例》立足南通江海交汇优势,明确全域旅游发展总体目标为打造全国知名江海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强市,界定“全市域统筹、全要素融合、全产业联动”的发展模式,并聚焦江海特色资源,提出做优长江旅游、做强海洋旅游、做活历史文化旅游三大方向。
此外,《条例》对基础设施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和市场监管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完善旅游交通专线、智慧旅游平台等基础设施,深化“万事好通”营商环境品牌建设;同时健全旅游综合监管机制,对无证经营、标价外加价、纠缠推销等违法行为设定明确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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