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淬火砺剑,青春当锋。“扬检青锋”在实战实训中开刃,在思想淬火中铸魂。我们以“青”春之志砥砺初心,以“锋”芒之锐磨砺担当,让每一次学习研讨、岗位练兵都成为成长阶梯。新征程上,这支青春力量将持续以奋斗姿态,以青春之我护法治清朗。

以爱为伞 以法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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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静

仪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

员额检察官

王静的检察生涯开始于民行岗位。彼时的她作为一名检察新人,怀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初出茅庐的冲劲,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释放司法的善意。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承办的一起七十岁老人追索误工费的再审申诉案件。明明一直靠做小工维持生计,上工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法院却不支持误工费。当事人老赵是一名农村留守老人,证据意识薄弱,提交的证据形式、内容均存在瑕疵。为核实真伪,王静多次询问包工头、老人所在村委会工作人员,并对包工头提供的做工天数统计表进行核查。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误工费追索相关法律适用予以论证,最终提请扬州市检察抗诉。当年年底,老赵终于拿到了1万余元的误工费。该案入选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案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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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左二)对部分重度残疾人进行回访。

2018年,仪征市检察院单独设立公益诉讼部门,部门工作的重担落到了王静身上。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无到有的亲历者,王静对于公益诉讼的理解,始于法条,丰满于阡陌之间、江河之畔。405条市、镇、村级河道,49座在编水库,仪征市内大小湖泊星罗棋布,最终汇入长江。在检察长提出不让“内河黑臭水体污染长江母亲河”的工作部署后,王静与部门同事一道,对仪征市10条入江内河全面排查,推动开展长江内河水体污染整治。“长江保护公益诉讼仪征模式”获2020年度扬州市法治为民办实事优秀项目一等奖。在办案基础上,王静深化办案成效,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获时任扬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报告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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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右一)与同事对内河黑臭水体进行取样。

“仪征绿杨春茶”作为扬州地产名茶,2011年就农业部认定为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但在与仪征市绿杨春茶叶行业协会的交流中,王静获悉,地理标志被冒用情况严重,茶叶质量良莠不齐制约产业健康发展。鉴于该线索涉及农产品质量和地理标志双重公共利益,王静组织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属地政府等多个行政机关召开圆桌会议,厘清个中症结和管护职责,分别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推动各部门整改并形成综合保护协作意见,实现长效管控。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地理标志保护使用不存在的问题,王静多方请教具有茶叶生产经营、知识产权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地理标志所有者仪征市绿杨春茶叶行业协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完善管理模式。2023年10月,该案入选省院“六长出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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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中)就办理的案件展开公开听证会。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公益之诉、督促之诉,更是协同之诉。作为部门负责人,王静牢牢把握职能定位,办理案件的同时,与多个部门开展协作共建,促进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良性发展。2018年至今,仪征市检察院与16个部门签订协作机制13份,均由王静拟定。2022年4月,王静积极总结前期实践经验,拟定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为全省首例,做法被最高检、省人大常委会、省检察院转发。2023年10月,仪征市检察院与仪征市审计局建立检审协作机制,发挥两项监督合力,聚焦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建设、使用不规范问题,办理相关案件,督促完善全市养老服务用房适老化、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良好效果。2025年8月,案例获评省检察院、省审计厅检审贯通协作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一直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新要求,让王静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的态度。每天处于忙忙碌碌的状态,已经很久没有静下心来系统全面的学习,总担心自己失去深度思考、工作的能力。于是,2025年公益诉讼竞赛需要一名员额参赛时,王静毫不犹豫地报了名。46天的紧张备赛,3天的高压比赛,这次竞赛于她而言,既是意志的磨练,更是业务能力全方位的检验和审视。从文书制作到答辩、辩论,思维惯性被不断打破重塑,实务经验被反复推翻打磨,竞赛成了成长的“加速器”,最终她将“业务能手”收入囊中。“驽马十驾,功在不舍”,竞赛虽已结束,但公益诉讼的征程仍在继续。在“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的目标指引下,王静已经收拾好行囊重新出发,用自己的一步一踱,继续丈量公益保护之路的长度。

来源:仪征检察

编辑:吴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