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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解读

4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 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更好理解和落实《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要求,强化废旧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督管理。前期,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出台《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联合部门规章,发布《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明确产业链各环节主体责任,着力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经过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骨干企业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但是,当前行业仍存在违规交售废旧动力电池、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履行信息溯源责任、非法拆解污染环境、无照经营等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关键资源供给、化解安全环保风险,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通知》。

二、《通知》制定过程中开展了哪些工作?

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系统梳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情况,聚焦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整治措施等,多次组织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重点企业等座谈交流,充分听取有关各方意见建议,研究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二是书面征求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和研究机构意见。三是研究吸纳相关意见,修改完善《通知》内容,2026年4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

三、《通知》重点提出了哪些内容?

《通知》围绕行动目的、监管任务、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四个方面作出工作部署。

(一)明确专项行动目的

聚焦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依法依规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细化协同监管任务

按照“分工合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各部门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问题开展监管执法。

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监管动力电池溯源信息上传、废旧动力电池移交环节,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拒不报送或报送虚假溯源信息、违规交售等行为。二是生态环境领域聚焦污染防治、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等活动,依法依规查处未批先建、违法排污以及违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领域聚焦废旧动力电池运输、规范移交等活动,加强对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督,依法依规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擅自运输废旧动力电池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违规交售废旧动力电池等行为。四是商务领域聚焦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规范移交等活动,依法依规查处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违规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违规交售、拒不报送或报送虚假溯源信息等行为。五是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加强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将废旧动力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无照经营、涉及使用国家禁止的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三)划定专项行动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于2026年4月启动,6月底结束,分三阶段推进。

一是4月底前广泛收集非法拆解、违规交售等问题线索,做好集中整治准备。二是5月底前开展联合执法,严惩违法违规主体,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6月底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总结行动成效。

(四)提出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一是强化部门联动,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 等方式 提升协同监管水平 。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控程序标准,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鼓励 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规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秩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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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