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农村里的外嫁女,很多人都听过一句让人老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不少农村地区外嫁女哪怕户口没迁走依旧是村里的人,却偏偏不能享受村里的集体分红。
最近福建闽侯就办了一件大事,困扰60多名外嫁女将近十年的分红难题彻底解决了,那些不合理的歧视性村规直接被废止,这些外嫁女终于拿回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2016年开始当地村里定下规矩,只要女子出嫁,第二年就直接取消集体收益分红,没资格再领村里的福利红包。这些外嫁女土生土长在村里,户口从来没迁出,一直属于村集体成员,明明为村里发展出过力,就因为嫁了人就被当成外人,剥夺分红权利。
60多位外嫁女心里满是不服,凭什么自己生在村里、户口在村里,嫁了人就不算村里人?这笔每年上千的分红是每个村民应得的权益,凭什么被无缘无故剥夺?她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件事也最终通过司法调解,圆满解决。
很多人觉得村规民约是村民一起投票定的,少数服从多数就该遵守。但少数服从多数绝不能牺牲别人的合法权益,村规民约永远不能大于国家法律。
当初定下这条规矩的时候这些利益受损的外嫁女没有一个人在场参会,完全是被忽略、被剥夺了话语权,这样的村规本身就违法,根本不合规矩。农村讲究村民自治,但自治不是胡来,更不是搞性别歧视,任何和国家法律相悖的村规都是无效的,必须整改。
经过多方耐心调解,村里终于认清错误,专门召开村民大会,全票通过了新规,直接删掉了歧视外嫁女的条款,积压十年的纠纷彻底化解。今年这些外嫁女全都顺利拿到了村集体分红。
一直以来很多农村都存在这种老旧偏见,重男轻女、歧视外嫁女,用封建规矩侵犯女性的合法权益,多少外嫁女有苦说不出,明明符合条件,却拿不到本该属于自己的福利。
法律早就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结婚、离婚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不管是外嫁女、离婚妇女,只要户口在村集体,就和其他村民享有一模一样的权利,没有任何区别。
乡村振兴不是光发展经济,更要讲法治、讲公平,不能让任何一个村民被区别对待,不能让女性平白无故受委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女平等从来不是一句口号,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谁都不能随意剥夺。也希望全国各地都能杜绝这种不合理村规,让每一个女性都能享受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才是法治社会,最温暖、最公平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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