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苑伟斌

近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人民法院协同联动,成功落地并全面推行“带封带押过户”登记模式,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成果有力促进司法处置与产权流转,切实惠及多方权益主体。

据了解,传统司法拍卖周期长、成本高,近年来司法执行领域探索推动自行处置制度,即由法院主持被执行人自主变卖财产。以往司法查封的不动产需遵循“先解封再过户”办理模式,存在债权实现效率低、过桥资金成本高、解封窗口期风险大等实际问题,是自行处置的“痛点”所在。

为破解难题,登记中心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导下,与市、区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发挥司法处置与登记联动作用,建立多方协同工作机制,打通“带封带押”不动产自行处置路径,形成“法院授权自行处置—‘带封带押’不动产过户—资金结算解封(解押)”的全链条闭环。

登记中心表示,“带封带押”不动产自行处置路径坚持法治化保障与市场化导向双轮驱动,在坚守司法执行“硬约束”的同时,赋予产权交易“软灵活”。在该路径下,不动产登记突破“先解封再过户”原有模式,依法院嘱托在同一业务链条中联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抵押权变更登记,实现查封与抵押状态下的不动产直接“过户”。

带封带押过户”登记模式将原登记业务“分步办”优化为“同步办”,交易资金得以闭环监管,有效防范了解封窗口期风险,同时压缩了处置周期,大幅降低了司法处置成本和难度,切实保障了债权人、债务人和买受人等多方权益。

据悉,近期落地的“带封带押”不动产自行处置案例中,从程序启动到完成过户,原本长达数月的处置周期缩减至8个工作日,处置效率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