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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因其存在未如实对外披露相关合作备忘录签署情况以及互动易答复不完整的违规行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明根、时任董事会秘书戴勇斌被认定为相关违规行为的责任人。

根据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58号)查明的事实,中坚科技未如实对外披露相关合作备忘录签署情况,同时在互动易平台的答复存在不完整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1.4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月修订)》第7.1.1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第7.5.1条的规定。

吴明根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戴勇斌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1.4条、第4.3.1条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监管函中表示,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该监管函的落款日期为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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