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4日,一个16岁的少年,在短短一个下午,杀了两个人。
一个11岁的女孩,他的邻居;一个70多岁的老太太,他的亲奶奶。
他叫小方,高一学生。
那天下午,他走在去奶奶家的路上,经过邻居家门口,透过模糊的玻璃,看见一个女孩独自在家玩耍。
她叫小月,11岁。小方说,他脑子里突然就冒出了一些画面——黄片里的画面。他想试试。
他推了推门,没锁。
小月看见他进来,并不十分害怕,毕竟是一个村子的,面熟。“我爸爸上班去了,晚上才回来。”
她把家里没人的实情,一五一十告诉了这个禽兽。
小方松了一口气,反手关上了门。
他开始扑过去,撕扯她的衣服。
小月拼命挣扎。
可11岁的女孩,哪里拗得过一个16岁的少年。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动静——小月的哥哥姐姐回来了。
他们推开虚掩的门,看见一个裸体的男人压在妹妹身上。
两个半大孩子吓得转身就跑,边跑边喊“救命”。
楼下正好有个年轻力壮的大哥路过,冲上去。
小方从窗户翻出去,跑了。
那位大哥没有追他。
小月浑身是血,肠子被捅了一刀,血肉模糊。
他忙着打电话报警,忙着救人。
小月在医院没救回来,11岁,没了。
小方跑出院子,迎面撞上了他的奶奶龙老太。
老人听到动静出来看,看见孙子衣衫不整、浑身血渍,一下子就明白了。
“奶奶,求求你别报警。”他跪在地上磕头。
老太太扬起手,不知是要打他还是要拉他去自首。
小方没等她做出决定,抄起旁边的砍柴刀,朝奶奶头上劈去。一刀,两刀,三刀。
70多岁的老太太,倒在了自家门口。
他杀了小月,又杀了自己的亲奶奶。
警方开始排查。
周围邻居都说没见过龙老太,敲门也没人应。
破门进去,人已经死了好几天。两起命案,同一个凶手。
现场留下的血液足迹和DNA,指向了同一人。
DNA比对需要时间。
就在这时候,学校老师拿了一篇作文来找警察。
作文题目叫《我的心事》,写的是一个少年目击凶杀案的全过程。杀人犯怎么进的门,怎么脱的裤子,女孩怎么挣扎,怎么被捅刀,之后又怎么撞见老太太,怎么挥刀砍人。
细节逼真得像在写自己的亲身经历。
这篇作文的作者,就是小方。
警察找到他时,他神色冷漠,没有同龄人的慌乱。
问他凶手的特征,他闭口不谈。
DNA结果出来,凶手就是他自己。
那一夜,警察冲进房间按住他时,他没有挣扎,没有崩溃,没有哭。他只是很淡地看了一眼,好像早就知道这一天会来。
审讯室才交代了实情。
他弄坏了同学的手机,不敢跟家里要钱,想去奶奶家偷。
在路上看见小月,就动了邪念。“那些黄片里的情节……我就是想试试。”
他试了。
一条命,两条命。
一个11岁的女孩,一个70多岁的老太太。
一个是陌生人,一个是亲奶奶。他没有丝毫犹豫。
法院判了十年。十年。很多人说太轻。可法律就是法律,他犯罪时未满18周岁,刑期上限摆在那里。十年后他出狱,26岁。小月永远11岁。老太太永远停在了70多岁。
一个16岁的少年,毁掉的不只是两条命,还有他的余生,以及他奶奶一生的清白。
一个含辛茹苦拉扯儿子的母亲,最后死在自己的孙子刀下。
这案子最让人堵得慌的地方,不是凶残,是那种无处可逃的荒谬。
女孩的家就在隔壁,奶奶的家就在眼前。他杀了人,跑回奶奶家,奶奶是唯一能救他的人。可他没有求救,他杀了她。
一个人连自己的奶奶都能下手,还有谁他不敢杀?十年。两个坟头,十年。这笔账,怎么算?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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