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2026年4月27日晚,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坚科技,代码:002779)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当晚,中坚科技还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立案公告,中坚科技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警示函显示,浙江证监局在对中坚科技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2025年度存在相关合作备忘录签署事项信息披露不准确、互动易答复不完整的情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5年1月1日到2026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中坚科技股票,并在2026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5年1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东方电子案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