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实现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良性互动,对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群众进行广泛监督,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按照《漯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所指漯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按《漯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第四条所规定的公开选聘方式进行,具体人数由漯河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社会监督员与市医疗保障局不存在劳务关系,在聘期内无工作报酬,监督行为属于自愿、义务性质。纳入漯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库,实行动态管理。

一、选聘对象

本次选聘对象为符合选聘条件的漯河市民,并常年在漯河市居住。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年龄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四)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工作安排;

(五)具备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和综合素质能力;

(六)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与集中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及近亲属除外;

(七)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罚记录。

三、工作职责

社会监督员在市医疗保障局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监督职责:

(一)对全市各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以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二)对全市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四)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五)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听取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相关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2日至4月30日,以报名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工作不设置现场报名。申请人根据本公告规定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提出书面申请。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漯河市医疗保障局报名邮箱:lhyb313@163.com,邮件命名示例:如“王某某+报名社会监督员”。

(三)报名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填报《漯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申请人应当确保填报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资格确认

漯河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结合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

(五)人员公示

通过审核的拟选聘人员名单由漯河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正式纳入漯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库。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践行诚信报名,对恶意报名、故意扰乱选聘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社会监督员入库管理后,不与漯河市医疗保障局建立任何劳务关系。

联系人:王 艺

电话: 0395-3513199

2026年4月22日

附件:

漯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相片 (电子版)

出生日期

民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

是否在职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住址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报名人员诚信声明

本人承诺:
本表上所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本人自愿配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秉持公正,依法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
承诺人:

年 月 日

来源:漯河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