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由富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某中学原党委书记、校长陈某某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公开开庭审理。40余名县教体系统干部职工代表受邀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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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被告人陈某某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事实,有序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全面出示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各项证据,清晰还原案件事实,精准有力指控犯罪。同时,公诉人结合教育系统行业特点,深入剖析被告人背弃育人初心、理想信念坍塌、政绩观严重错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最终触犯法律、身陷囹圄的蜕变轨迹,深刻揭示职务犯罪对教育公平、行业形象、个人家庭造成的严重危害。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特邀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同时派出跟庭评议小组开展跟庭评议,聚焦出庭履职规范、公诉质效水准、庭审临场反应等核心环节,全面复盘研判、精准点评提质,切实达到以评促练、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实战练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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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场庭审直击人心,给在场教体系统干部职工带来强烈心灵震撼。大家纷纷表示,这是一堂刻骨铭心的廉政警示教育课。下一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教育等重点领域,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以检察履职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为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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