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后悔把卖房子200多万元给了女儿!”
刚刚落座,82岁的董妈妈,就十分生气地说给女儿巨款的事。我每月在小区开展公益的免费法律咨询活动,请她慢慢讲。
董妈妈一生育有一男一女,女儿六十岁,生活安稳,儿子残疾人,五十多岁提前退休了,常年住院,退休金不够用,需要的董妈妈补贴支援他。
本来,董妈妈两口子,与女儿女婿分开居住在不同的小区。一天,女儿说,两家的房子都卖掉,合在一起买个大房子,住在一起,方便照顾你们两个老人。董妈妈想,住在一起有人做饭,生病了有人照应,是件好事,就把自己房子卖了230万元,给了女儿。后来两家合买了一个110平方的大房子,100%登记在女儿名下。此时发生在2023年7月。
合住的前两年,女儿把老两口照顾得很好,其乐融融。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每天冷冰冰的,动不动还要训斥父母,嫌弃老人动作慢了,听不见了,事情多了。
现在,老人十分后悔,觉得来这里受气了,不如自己住气顺,有二百万元可以住一个好的养老院。
后悔的人,不止一个。
徐阿姨,房子无偿过户给孙子,口有约定住到百年。仅仅过了半年安生日子。一天,儿媳过来要房租,阿姨感到很奇怪,住自己的房子还要房租。儿媳振振有词,现在这个房子是我们的房子,你有三个孩子,应当共担你的住房费用,不能我们一家来承担。老太太女儿赶来,气的报警。警察了解了事情原委后,直接给徐阿姨说:阿姨啊,过户太早了啊!后来经过小区居委、社区警察教育、开导、调解才平息。
许多六七十岁人问我,趁我身体好头脑清楚,把房子过户给儿女,可否?我说不建议这样,建议你写个遗嘱,百年之后给他们,活着的时候,保护好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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