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法为炬,以书为伴!荆门市掇刀区法院举办青年干警读书分享会

为响应“全民阅读传文脉·书香湖北润支点”号召,推进“书香法院”建设,培树法院人文精神以第31个“世界读书日”为契机,荆门市掇刀区法院在机关九楼会议室举办了读书分享会,研讨青年干警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如何以正确政绩观,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司法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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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诚铭:近期研读《法律方法阶梯》和《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作为法院行政青年干警,我们虽不直接办案,但行政工作是法院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找准工作定位,摒弃“重痕迹、轻实效”“重流程、轻服务”的错误思想,始终把服务审判、服务干警、服务群众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后,我将始终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指引,坚守初心、务实肯干,严守工作纪律,提升业务能力,把青春奋斗融入法院发展大局,以扎实的行政保障工作,助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在平凡岗位上做出青年干警应有的贡献。

朱钰婷: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之际,我认真研读了郑永流教授的《法律方法阶梯》(第四版)。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中,就是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科学的法律方法。《法律方法阶梯》从根本上回答了在案件处理中“政绩如何创造”——不是追求片面的结案率,而是遵循法律逻辑,运用“等置法”沟通事实规范,夯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判断。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助理,本书所给予我的,是让我摆脱了零散的经验摸索,建立起处理法律问题的系统性方法。我将继续以本书为阶,在实践的反复锤炼中,追求精准的技艺与高尚的法治品格,让经手的每一份文书、参与的每一次庭审,都折射出法治之光,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司法实绩。

杨宏元:在现实生活中,法律关系无处不在,但在众多社会现象中又显得如沧海一粟。尽管法律在现实生活中担任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在法律的滞后性以及其调整范围的局限性注定了它仍然没有超越社会的力量,也永远不可能跳脱出这个范畴。因为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而是法律以社会为基础。正如马克思所言,理论上灰色的,而生活就像常青树一般,时时伴有新的社会现象产生,法律不可能将其触手伸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只能在其有限的范围内对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予以调整。

本次读书会活动圆满落幕,以法为炬,以书为伴,下一步,掇刀区法院将干警学习、工作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相融合,厚植法治文化底蕴,塑造高素质法院干警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