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报道,湖南岳阳的李女士爆料,自己上高三的弟弟,水杯里被同学“投毒”了。弟弟喝了水后,浑身抽搐,喉咙刺痛,讲不了话了。被送医后,诊断为呼吸性碱中毒。
学校也回应了该事件,说学生投入水杯的异物为桂子油,正组织双方家长协商。这应该涉嫌刑事犯罪了,说不好听的就是投毒涉嫌杀人呀。这有什么好商量的呢?难道不应该是报警,严惩“投毒”者吗?
需要特别注意的,呼吸性碱中毒,严重了会致人死亡!
很多人好奇,桂子油是啥东西?
桂子油也叫肉桂油,是从肉桂树枝叶提取的精油,含大量肉桂醛,常用作食品香料,比如槟郎,医药和日化原料,高浓度误服用,会强烈刺激黏膜,引发喉咙刺痛,呼吸急促,严重还会导致呼吸性碱中毒。
正如李女士的弟弟,被诊断为呼吸性碱中毒,这说明投的量绝对不小。学校说正在组织双方家长协商,应该没有生命危险。可是,即便如此,也应该严惩作恶者。
他们都高三了,应该年满18岁了,小小年纪怎么那么恶毒,要给人水杯里“投毒”呢?到底是出于什么心理?又是想要达到什么后果?
在任何国家投毒可是重罪,我们校园里发生过不少起类似的“投毒”案件,不过基本都是在大学。相信大家还记得,去年的时候湘潭大学投毒的周立人,被判了死刑,执行了死刑。他就是因为和舍友有矛盾,想要报复对方,给舍友投毒。
事后他还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眼睁睁看着同学死去,导致被投毒的同学,错过最佳抢救时间而死亡。
结果他也偿命了。
再就是今天爆料的这个“投毒”的同学。根据报道他是4月26日,投放到李女士弟弟水杯的,4月27日就搞清楚原因了,所以李女士的弟弟,算是抢救及时,应该没有大案,就算是呼吸性碱中毒,严重的呼吸性碱中毒,可导致人昏迷,心率失常,甚至有死亡的风险。
所以,这也算是间接杀人了。只能说庆幸的是被投毒的学生,抢救及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要说他们才上高三,还都是学生。马上面临高考了,能有什么深仇大恨呢?“投毒”者绝对知道自己是在干什么?这种东西不容易得到,绝对是蓄谋已久,如此小的年龄,就这么恶毒,必须要严惩他。否则不足以让他长教训。总之,不管怎么说,也不管两个人有什么矛盾,都不应该采取这种下三烂的手段。
希望同学们都能随时保证清晰的头脑,不要采用极端的手段,对付自己的同学。就算是你成功了,对你也没有任何好处,杀人是要偿命的。
不要以为,你投毒就能杀人于无形之中,别人就识破不了。再就是学校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工作,都要跟进,时刻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若是一个人的人心坏了,学习再好又有什么用?
所以希望能够严惩这个投毒者,他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只有严惩他,才能让他长教训, 才不至于日后再犯下更大错误。
这绝对是刑事犯罪,希望李女士不要妥协,一定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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