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忻府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旅游环境,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旅行社、导游、A级旅游景区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旅行社经营及导游执业乱象问题

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非法组织旅游活动,或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2.未依法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出租、出借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

3.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以其他形式违规从事导游业务的行为;

4.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证,或非法转让导游执业许可、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行为;

5.在导游活动中发表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论,或服务态度恶劣、侮辱、歧视游客的行为;

6.导游讲解内容低俗化、虚假化,或进行误导性宣传、讲解敷衍了事的行为。

(二)强制消费问题

1.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旅行社或导游擅自变更行程、拒绝履行合同,合同条款含糊、价目不明,隐含强制消费内容,诱导或强迫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的行为;

3.旅行社或导游通过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方式诱导游客消费,或直接向游客兜售商品的行为;

4.旅行社或导游以言语威胁、人身侮辱、锁闭车门、扣留证件、拒发房卡餐券等方式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

5.旅行社或导游以“人头费”“返点”等名义收取购物回扣的行为;

6.旅行社或导游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消费者,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

7.A级旅游景区内购物场所未明码标价、节假日擅自涨价、强买强卖、围追兜售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电话征集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7:30。

三、征集方式

投诉电话:0350-8502553

举报邮箱:xinfuquwentiju@163.com

办公地址:忻州市牧马南路忻州市残疾人联合会5楼(忻府区文化和旅游局)

四、相关事项

1.提供问题线索时,应包含旅行社或导游名称、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信息,以便核查处理。

2.本次征集主要针对上述公告范围内的问题,其他诉求请通过法定渠道向相关部门反映。已进入纪检监察、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民事调解程序的事项,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3.受理单位将严格保护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提供人应对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欢迎广大游客、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您对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配合!

2026年4月27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