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宰相制度, 前后发生了很大变化,学界对此多有论述。先贤岑仲勉先生在《隋唐史》中辟有专门章节“宰相制度之屡变”, 对其加以研究;今人张国刚、王素、袁刚、王颖楼等先生亦有专著予以深入探讨。近二十年来,更有数十篇论文专门讨论唐朝的宰相制度,大家各抒己见, 见仁见智,将该问题的研究不断引向深入。笔者仔细研读了这些专著和论文,总觉得尚有一个问题未完全解决,即唐朝的宰相究竟有多少种称谓,其名称的变化有无规律可循。以下不揣浅陋, 试就这个问题略抒管见, 以求正于学界同仁及读者。
一
唐朝宰相的称谓问题,是研究唐朝宰相制度时必须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最早统计唐朝宰相称谓的当属唐人杜佑,他在《通典》卷二十一《职官三·宰相》中指出:
大唐侍中、中书令是真宰相,其余以他官参掌者无定员,但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及“平章事”、“知政事”、“参知机务”、“参与政事”(参预朝政) 及“平章军国重事”之名者, 并为宰相。亦汉行丞相事之例也。
这里指出了唐朝宰相的7种称谓。五代、宋初著名学者王溥在《唐会要》卷五一《官号·名称》中更进一步指出了唐朝宰相的 14 种称谓, 比杜佑所述增加了“参议朝政”、“专典机密”、“平章政事” “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与中书门下同承受进止平章事”、“参议机务”等7种称谓。南宋学者王应麟也统计出唐朝宰相的13种称谓,与此情况大致相同。《新唐书》卷四六《百官一》在论及“唐世宰相,名尤不正”时,只列举了三省长官、“参议朝政”、“参预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平章(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8种称谓, 远不及《唐会要》所述全面。后世学者在谈及这个问题时,多以《新唐书》所述为据,并没有超出《唐会要》涉及的内容,其中以元人马端临所著《文献通考》最为典型。今人岑仲勉先生、张国刚先生也深入研究了唐朝宰相的称谓变化问题,但都只举出了其7-8 种称谓;刘希为先生则专门研究了唐代宰相名称的变化,举出了其13种称谓,与《唐会要》所述大致相当。
不过,以上著述均未详列每种称谓的具体设置情况,而且还遗漏了一些称谓。据笔者所见,唐朝宰相大概有22种称谓。为研究问题方便起见,以下就不厌其烦,将这些称谓及其具体设置情况详列如次:
(一)三省长宫,即尚书省的尚书令(或尚书左、右仆射)、中书省的中书令和门下省的侍中。正如《新唐书》卷四六《百官一》所云:“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
尚书令为相者仅见秦王李世民一人,时在唐高祖武德年间。唐代宗时雍王李适(唐德宗)、中兴名臣郭子仪二人也曾任过尚书令,但都是荣衔,与宰相无涉。
尚书左右仆射为相的时间一直持续到武则天长安四年(704年)。神龙元年(705年)五月,豆卢钦望升任尚书左仆射,“既不言同中书门下三品,不敢参议政事。数日后,始有诏加知军国重事”,他才真正履行宰相之责。此后,“空除仆射,不是宰相,遂为故事”。即单任仆射而未加“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号者,便不再是正式宰相了。有唐一代,以此称谓直接为相者计有 26 人次,其中高祖朝5人次,太宗朝7人, 高宗朝6人,武则天朝8人次。在这 26 人次中,有10人次还加了“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名号,其中高宗朝有4人,武则天朝有6人次。
中书令和侍中为相的时间要长一些,一直持续到唐末。不过,代宗大历二年(767年)十一月,中书令、侍中的品秩均由正三品升为正二品。此后,这两种称谓便演变成一种荣衔, 多用来优宠那些勋臣或藩镇节帅;而其作为两省长官的地位反而被其副职中书侍郎、门下侍郎所取代。有唐一代,任中书令者计有91人次, 其中高祖朝7人 ,太宗朝9人次,高宗朝 16人次,武则天朝14人次, 中宗朝11人次, 睿宗朝7人次,玄宗朝9人次,肃宗朝3人,代宗朝1人,德宗朝4人,宪宗朝1人,文宗朝1人,懿宗朝2人次,僖宗朝1人,昭宗朝5人次。任侍中者计有89人次,其中高祖朝8人,太宗朝8人,高宗朝13人,武则天朝18人次, 中宗朝10人次,睿宗朝6人,玄宗朝10人,肃宗朝4人次,代宗朝1人,德宗朝2人,宪宗朝 1人,文宗朝1人,僖宗朝4人次,昭宗朝3人。
(二) 知政事 有如下两例:
1.武德元年 (618年)六月,唐高祖李渊即位,以原相国府长史裴寂为尚书右仆射,知政事。
2.麟德二年(665年)十月,带方州刺史刘仁轨为大司宪,兼知政事。
(三) 参豫(预)朝政 有如下六例:
1.贞观元年(627年)九月, 御史大夫杜淹检校吏部尚书、参豫朝政。“他官参豫政事自此始”。
2.贞观三年(629年)二月,尚书右丞魏徵为秘书监,参豫朝政。
3.贞观四年(630年)二月,民部尚书戴胄检校吏部尚书,参豫朝政。
4.贞观九年(635年)十一月,光禄大夫萧瑀为特进,参豫朝政。
5.贞观十七年(643年)八月, 工部尚书张亮为刑部尚书,参豫朝政。
6.贞观十八年 (644年)九月,谏议大夫褚遂良为黄门侍郎,参预朝政。
(四) 参议朝政 有如下两例:
1.贞观四年(630年)二月,太常卿萧瑀为御史大夫,与宰臣参议朝政。
2.贞观四年(630年)十一月,右卫大将军侯君集为兵部尚书,参议朝政。
(五) 平章政事 仅见一例:
贞观八年(634年)十一月,尚书右仆射李靖以疾辞官,诏授特进,“每三两日至门下、中书平章政事”,“‘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
(六) 参议得失 仅见一例:
贞观十年(636年)六月,侍中魏徵罢为特进,仍知门下省事,朝章国典,参议得失。
(七)参知政事 有如下三例:
1.贞观十三年(639年)十一月,尚书左丞刘洎为黄门侍郎,参知政事。
2.永徽六年(655年)七月,中书舍人李义府守中书侍郎,参知政事。
3.显庆四年(659年)五月,兵部尚书任雅相、度支尚书卢承庆并参知政事。
(八)专知 (典)机密 仅见一例:
贞观十六年(642年)正月,中书舍人兼侍郎岑文本为中书侍郎,专知(典)机密。
(九) 同掌机务 仅见一例:
贞观十九年(645年)二月,诏皇太子留定州监国:开府仪同三司高士廉摄太子太傅,与侍中刘洎、中书令马周、太子少詹事张行成、太子右庶子(一称左庶子)高季辅五人同掌机务。
(十) 参知(豫)机务 有以下四例:
1.贞观二十二年(648年)正月,中书舍人崔仁师为中书侍郎,参知机务。
2.景云元年(710年)六月,朝邑尉刘幽求为中书舍人,苑总监钟绍京为中书侍郎,并参知机务(一称参豫机务)。太常少卿薛稷为黄门侍郎,参知机务(一称参豫机务)。
3.同年七月,兵部侍郎崔日用行黄门侍郎,参知机务。
4.天復元年(901年)十一月,兵部侍郎、权勾当中书事卢光启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机务。
(十一) 参掌机密 仅见一例:
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六月,检校洛州刺史李勣为开府仪同三司,参掌机密。
(十二)知中书(西台)事 有如下两例:
1.龙朔二年(662年)八月,许敬宗为太子少师、同东西台三品,仍知西台事。
2.乾宁二年(895年)七月,嗣薛王李知柔权知中书事及随驾置顿使。
(十三) 同知政事(同知军国政事) 仅见一例:
麟德元年(664年)十二月,太子右中护检校西台侍郎乐彦玮、西台侍郎孙处约并同知政事(一称同知军国政事)。
(十四) 与中书门下同承受进止平章事 仅见一例:
永淳元年(682年)四月,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秘书员外少监检校中书侍郎郭正一、吏部侍郎魏玄同并与中书门下同承受进止平章事。在增置这一称号后,高宗对中书令崔知温说:“待举等历任尚浅,且令预闻政事,未可即与卿等同名称。”按崔知温在任中书令前曾为同中书门下三品,这里所说的“同名称”, 不大可能指崔知温现任的中书令, 当指他前任的同中书门下三品而言,因为中书令为正式宰相,按制仅设二人,不可能一下子提升四个人同时担任。自此之后,“外司四品以下知政事者,始以平章事为名”。
(十五)军国重事中书门下平章 仅见一例:
神龙元年(705年)六月, 尚书左仆射(一称尚书右仆射)豆卢钦望,军国重事中书门下平章。
(十六) 平章军国重事 有以下三例:
1.神龙二年(706年)十二月, 特进、尚书左仆射豆卢钦望为开府仪同三司,依旧平章军国重事。
2.先天元年(712年)七月,窦怀贞为尚书右仆射,平章军国重事。
3.大和四年(830年)六月,裴度为司徒,平章军国重事。
(十七) 参谋政事 仅见一例:
景云元年 (710 年)六月,相王李旦参谋政事。
(十八)知军国重事 仅见一例:
开元元年(713年)八月,刘幽求为尚书左仆射,知军国重事(一称知军国大事)。
(十九)知门下省事 有以下三例:
1. 贞观十年(636年)六月,侍中魏徵屡以眼病求为散职,太宗不得己,将他罢为特进,仍知门下省事,朝章国典,参议得失。
2. 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十二月,牛仙客知门下省事。
3.大历四年(769年)十一月,元载权知门下省事。
(二十)勾当中书事 仅见一例:
天復元年(901年)十一月,兵部侍郎卢光启权勾当中书事。
(二十一)同中书门下三品 (同三品)
这是唐朝宰相名号中应用较多的一种,仅次于后文要述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平章事)。这一称谓始设于贞观十七年(643年)四月,特进萧瑀为太子太保,兵部尚书李勣为太子詹事,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自此始。”按当时中书、门下两省的三品官只有中书令和侍中,他们都是正式宰相。所以这一名称的含义是指可同中书令、侍中一样, 参决军国大事。最后一位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衔的是宗室宰相李麟,他于至德二载(757年)十二月加金紫光禄大夫、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乾元元年(758年)五月罢为太子少傅。此后便不再有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设了。可见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在历史上行用了 116 年 (643-758年)之久。据统计,加过这一名号的宰相达 128 人次之多,其中太宗朝3人,高宗朝 42人次,武后朝30人次,中宗朝28人次,睿宗朝17人次,玄宗朝7人,肃宗朝1人。
(二十二)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同平章事)
这一称谓是由永淳元年(682年)四月所设的,由“与中书门下同承受进止平章事”简化而来,是唐朝宰相名号中应用最多的一种。它始设于永淳元年 (682年)十月,黄门侍郎刘景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以后便逐渐应用开来,“终唐之世不能改”。由此可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平章事)在唐朝历史上行用了226年(682-907年)之久。据统计,冠以这一名称的宰相达 310 人次之多,其中高宗朝3人,武后朝62人次,中宗朝6人,睿宗朝9人次,玄宗朝18人,肃宗朝 10人,代宗朝9人,德宗朝34人次,顺宗朝3人,宪宗朝23人次,穆宗朝9人,敬宗朝3人,文宗朝20人次,武宗朝9人,宣宗朝18人,懿宗朝17人,僖宗朝23人次,昭宗朝32人次,哀帝朝2人。
在归纳出唐朝宰相的名称变化及其设置情况之后,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唐朝官制曾发生过几次重大变动,官名亦相应发生变化。如尚书左右仆射,龙朔二年(662年)改称左右匡政, 光宅元年(684年)改称文昌左右相,开元元年(713年)改称左右丞相,后复旧名。中书省, 龙朔二年改称西台,光宅元年改称凤阁,开元元年改称紫微省,后复旧名。门下省,龙朔二年改称东台,光宅元年改称鸾台,开元元年改称黄门省,后复旧名。因此,上文所说的同中书门下三品,亦曾称作同东西台三品、同凤阁鸾台三品、同紫微黄门三品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亦曾称作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同紫微黄门平章事等。这些变化,只是同一官号的不同称谓,并非增加了新的宰相名号。本文为研究问题方便起见,一律以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号统一称之,不再一一区分。
二
在以上22种称谓中,只有第一种三省长官(尚书令或尚书左右仆射、中书令、侍中)才是正式的宰相名称,又称作真宰相、正宰相。因为他们名列国家正式编制,既有品秩,又有定员。而其余21种皆属临时差遣的官号,名不列国家正式编制,既无品秩,又无定员,笔者将其定名为一种没有使称的使职,与元帅、都统、学士等类同,相当于某某使职(如招讨使、节度使、盐铁使、转运使等)。
以上22种称谓,实际上可以细分为五种类型:第一类为正式宰相类,单指三省长官 (尚书令或左右仆射、中书令、侍中)。第二类为参知政事类,包括“知政事”、“参豫 (预)朝政”、“参议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同知政事”、“知门下省事”、“参谋政事”、“知中书事”、“勾当中书事”等十种称谓。第三类为参知机务类, 包括“专知(典)机密”、“同掌机务”、“参知机务”、“参掌机密”等四种称谓。第四类为同平章事类,包括“平章政事”、“与中书门下同承受进止平章事”、“军国重事中书门下平章”、“平章军国重事”、“知军国重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六种称谓。第五类为同三品类,仅有“同中书门下三品”一种称谓。
在中国历史上 , 一个朝代有如此之多的宰相称谓,大概只有唐朝一朝而已。那么,为什么唐朝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笔者认为,其根本原因正如先贤吕思勉先生所云,因为唐朝宰相实行的是差遣制,唐朝根本没有宰相这一官名,皇帝可以临时指派某些官员,冠上一个参议朝政的名号,以履行宰相之责。当然,所选用的官员也有一定条件限制,一般需四品命官以上,且具有一定才能,皇帝认为他可以担当宰相重任。此外, 唐朝享国长久(290年)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立国越长,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就越大。
唐朝宰相的这种差遣制渊源于前代。唐人杜佑曾明确指出:“按自魏晋以来,宰相但以他官参掌机密,或委知政事者,则是矣,无有常官”,并举出了当时出现的四、五种宰相称谓,如 “掌机密”、“毗赞朝政”、“参综朝权”、“参掌机事”等。入隋后, 虽明确规定以三省长官为宰相,但也有以他官参与者。如柳述任兵部尚书,“参掌机密”;虞世基迁内史侍郎,“专典机密”,“与纳言苏威、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黄门侍郎裴矩、御史大夫裴蕴等参掌朝政”,又作“参掌机密”。由此可见,在唐朝宰相称谓的五种类型中,前三种类型基本上是承袭隋朝,并吸收魏晋以来的宰相称谓,发展变化而来的;只有后两种类型, 即“平章政事” 类和“同三品”类,才是唐朝首创的。
由以上22种称谓及其具体设置情况可以看出:高祖朝的宰相称谓有2种,太宗朝有 12种,高宗朝有8种,武后朝有3种,中宗朝有5种,睿宗、玄宗朝各有6种,肃宗朝、代宗朝各有 3种,德宗、顺宗、宪宗、穆宗、敬宗朝各有1种,文宗朝有2种, 武宗、宣宗、懿宗、僖宗朝各有1种,昭宗朝有4种,哀帝朝有1种。由此可以概括出唐朝宰相称谓变化的规律为:由少变多,再由多变少,最后逐渐集中到一种称谓上,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至于昭宗朝出现的四种称谓,有三种是在皇帝仓惶出逃时所作的临时安排,不属正常情况。如乾宁二年(895 年)七月,京城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骆全瓘、刘景宣,指挥使李继鹏、王行实举兵造反,图谋劫持皇帝。昭宗仓惶出逃,“京师士庶从幸者数十万”,途中遭盗寇劫掠,“恸哭之声,殷动山谷 ”。而“百官多扈从不及”,只有京兆尹、嗣薛王李知柔先行赶至。无奈之际,昭宗才让他“权知中书事及置顿使”。天復元年(901年)十一月,朱全忠率兵逼近京师,权宦韩全诲劫持皇帝西奔凤翔。“是时京师无天子,行在无宰相”,昭宗万般无奈之际,才以兵部侍郎卢光启“权勾当中书事”,旋又以他“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机务”。所以,当时出现的“知中书事”、“勾当中书事”、“参知机务”等三种宰相称谓,均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而该朝通行的宰相称谓仍为一种,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唐朝宰相称谓的这种变化规律,是与当时盛行的使职差遣制度的变化规律相一致的。按唐朝前期使职名目繁多,主管同一事务的使职可以有多种称谓,如主管运河漕运事务的使职, 就先后有“水陆运使”、“水运使”、“都转运使”、“转运处置使”等多种称谓,最后统一为“转运使”,并与“盐铁使”合并,统称为“盐铁转运使”。唐朝宰相的称谓最后统一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当与这一情况类同。这是称谓由不规范向规范化的转变,其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因为主管同一事务的官员,最好使用同一种称谓,否则,称呼起来就会感到不便。这正像同一个人,同一条街道,如果有多种称谓,就会使人感到很不方便一样。(节选自《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选编
本期编辑: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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