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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然:听说5月1日起,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院,只要医院工作谢受贿3万元,就入刑。‌这你怎么看?
曹植:这是一项惠民之举呀!
傲然:为何这么说?
曹植:主要有两点原因。第一,医院若受贿,高价采购设备或药物,则其设备或药物之费用,必然上涨,最终将会转嫁于患者。如今,此法一出,对医生和医院负责人,会有警示作用。这就能从根源上,降低民众的医疗费用。
傲然:你说得对。那第二点呢?
曹植:第二,如若医院收取回扣,则很可能因为利益,采用不合格的医疗设备和药物。这样,对患者的治疗,不单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更会使患者的治疗失去应有的效果。所以,如今的规定,可以说,是一项惠民的举措呀!
傲然:你说得对。
曹植:记得宋朝隆兴元年时,宋皇下令整顿珍贵药材买卖,鼓励知情者检举官员舞弊;咸淳年间又设医学提举司,专责辨验药材,防止以次充好。这些措施打击了药价炒作,惠及百姓。如今我国的这项措施,正如同宋朝的作为呀!
傲然:希望此项举措能落实到位。不知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