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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市德江县人民政府4月28日公布《杭瑞高速德江县路段“9·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9月11日7时59分许,在杭瑞高速思南至遵义方向K1494+200m上行处(德江县煎茶镇,小地名:红星),发生一起私家车与路面养护施工人员相撞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调查组认定,杭瑞高速德江县路段“9·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9月11日上午6时50分左右,袁某组织2辆皮卡车从印江收费站上高速前往川岩I号大桥。7时40分左右,马某福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载施工人员到达事故点。在袁某的组织下,令某杰先拿两个安全锥在超车道摆放,后又返回取了两个安全锥再次摆在超车道。摆完4个安全锥后,令某杰让皮卡车驾驶员李某领将车辆开进超车道,令狐某刚、令狐某彦、孔某祥、刘某文4人跟随车辆进入超车道,刘某文爬上皮卡车车厢递安全锥,其余4人在车后接安全锥并进行摆放。此时,魏某洋驾驶小型客车撞上前方路面施工人员令狐某刚、孔某祥后,与贵A52YE2号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施工人员令狐某刚、孔某祥当场死亡,轻型普通货车上施工人员刘某文、小型客车乘车人魏某豫受伤。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肇事小汽车未超速。

事故直接原因一是江西亿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在施工作业时未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二是驾驶人魏某洋驾车时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视距良好的情况未采取任何避让和制动措施,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所致。

魏某洋,事故当天驾驶小型客车行驶时注意力不集中,未及时发现前方路面正在施工的作业人员和车辆,未采取任何制动和避让措施,先后与养护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车辆相撞引发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公安交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理。

江西亿安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由铜仁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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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指出建议,要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科学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切实做好养护作业区布设、临时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与维护、施工现场及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施工作业单位及其公路施工行为的监督执法检查,督促指导施工作业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公路施工作业,严肃查处打击不规范、不安全、危害公路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行为,确保公路施工作业的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