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蒋某某故意杀人、强奸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蒋某某(时年14岁)与被害人方某某(殁年15岁)系同学。2025年7月6日晚至7日凌晨,蒋某某采用暴力手段企图对方某某实施奸淫,后恐罪行败露用双手掐住方某某颈部致其死亡。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某的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蒋某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蒋某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害人家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宣判。

新闻背景:

据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5年7月6日晚,被害人方某某与蒋某某在同村村民家玩耍后,蒋某某送其回家途中,意图性侵,随后对方某某采取暴力手段,最终导致方某某死亡,事后蒋某某逃离现场。蒋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并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害人父亲方先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和妻子常年在外打工,女儿独自在家读书生活,平时乖巧懂事。他和蒋某某的父母也都认识。事情刚发生后没多久,在还不知道凶手的情况下,蒋某某父母和多名亲属曾上过门,蒋某某父亲曾表示自己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此后蒋某某父母再没有露过面。

方先生表示,自己相信法律会公平公正判决,只希望对方“杀人偿命”。据悉,案发后,蒋某某像没事人一样跟他的母亲一大早上山采蘑菇。行凶地附近的一名老人后来告诉方先生,案发当晚有一名男孩上门讨水喝。方先生将这一线索反映给警方,蒋某某承认是他,“他看到老人来关门,就上去讨水喝,目的是试探老人是否看到他杀人。”

方先生说,女儿的遗体仍在殡仪馆存放。作为被害人家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指出,未成年身份绝不是逃避重罚的“护身符”。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但需结合犯罪情节、手段残忍程度及主观恶性综合认定。他强调,“从轻”绝非“纵容”,蒋某某作案后的冷漠态度已超出“冲动犯错”范畴。周兆成表示,“我们坚信,法庭会作出公正判决,告慰逝者、慰藉生者,彰显司法的公平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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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马媛

来源 | 央视新闻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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