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澎湃新闻从云南大理市相关部门获悉,大理市苍山分局依法对2名非法入山人员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介绍,4月22日21时许,陈某某(湖南新宁人)、王某(湖南新宁人)二人相约,从银桥镇某村避开值守卡点后非法进入苍山,途中擅自穿越三阳峰、兰峰等苍山核心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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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12时许,二人在下山途中走散,王某因体力不支和天气原因迷失方向,陈某某下山后因无法联系上王某,于当日23时23分报警求救。
当地开展搜寻找到王某后,公安、苍保等部门对二人非法入山行为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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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陈某某、王某二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苍山核心保护区,其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大理市苍山分局已于4月25日依法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苍山保护管理部门提醒,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苍山核心保护区属于违法行为,且苍山地形复杂、气候多变,擅自进入极易遇险甚至付出生命代价,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轻信、参加“黑领队”“黑向导”在网络平台发布的登山招募活动,违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澎湃新闻今年1月28日曾报道,云南大理州、市苍山保护管理机构联合林草、公安等部门,在苍山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擅自进入苍山核心区、缓冲区的违法违规行为。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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