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德江县“12.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下称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2024年12月14日15时36分许,铜仁市德江县境内G326国道222km+830m处发生一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与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相撞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调查组认定,铜仁市德江县“12·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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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图源/调查报告)

2024年12月14日15时36分许,驾驶人吴某某(男,62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核载1人,实载5人)行经G326国道222km+830m处(小地名:德江县复兴镇贾村村救命关),因避让前方同向制动减速行驶小型普通客车时操作不当,与对向驾驶人陈某驾驶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核载11.8吨,空载)相撞,造成驾驶人吴某某、乘车人刘某某、喻某某、吴某某当场死亡和吴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调查组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一是驾驶人吴某某无证驾驶摩托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在避让前方制动减速车辆时因操作不当(向左紧急避让),导致车身向右倾斜侧滑侵入对向车道,在对向车道侧滑过程中,车身右侧与占道路中线行驶的陈某驾驶的货车前部发生接触碰撞,同时三轮载货摩托车违法搭载4人加重了事故损害后果;二是驾驶人陈某驾驶货车在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强行超车,影响对向车辆正常通行,从而造成险情诱发事故。

调查报告还显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中相关7名公职人员建议移交纪委监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