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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对伊朗作出历史性决定!

巴基斯坦《论坛快报》援引巴基斯坦商务部消息报道,巴基斯坦作出决定,允许第三国货物经巴基斯坦领土转运至伊朗,目的是扩大跨境贸易。

4月27日,巴基斯坦商务部发布《2026年货物经巴基斯坦领土过境令》(Transit of Goods through Territory of Pakistan Order 2026)公告,任何第三国都可以利用巴基斯坦的陆路向伊朗出口商品,该条例即刻生效

为落实此项决定,巴基斯坦政府基于2008年巴基斯坦与伊朗签署的《国际公路客货运输双边协定》,并修订了1950年《进出口管制法》,从而为过境协议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法令适用于非巴基斯坦本土生产、从第三国发运、经巴基斯坦领土过境、最终目的地为伊朗指定地点的货物。

货物运输需遵守巴基斯坦《海关法1969》和联邦税务局(FBR)的程序,包括提供可兑现的银行担保(encashable bank guarantee)、海关监管和TIR(国际公路运输系统)等便利措施。

指定路线:共开通 6 条主要陆路过境走廊,重点利用巴基斯坦南部港口和俾路支省线路,主要包括:

●Gwadar-Gabd

●Karachi/Port Qasim-Lyari-Ormara-Pasni-Gabd

●Karachi/Port Qasim-Khuzdar-Dalbandin-Taftan

●以及其他经Turbat、Hoshab、Quetta、Nokundi等地的组合路线,最终连接到伊朗边境的Gabd和Taftan口岸

瓜达尔港(Gwadar)、卡拉奇港(Karachi)和卡西姆港(Port Qasim)被指定为主要海陆过境点,为贸易商和物流运营商提供灵活性。

此举旨在扩大跨境贸易和区域连通性。近期霍尔木兹海峡和伊朗港口可能面临运输中断或封锁,导致数千个运往伊朗的集装箱滞留在巴基斯坦港口,新路线提供了一条陆路替代通道,帮助伊朗从第三国进口货物,同时为巴基斯坦带来过境物流收入。

此前4月12日,巴基斯坦已启动与伊朗的过境走廊,主要用于巴基斯坦货物经伊朗运往中亚。此次新法令则反向扩展,允许第三国货物经巴入伊,进一步强化双向区域贸易网络,并可能与中巴经济走廊(CPEC)向西延伸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