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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燃气于27日宣布,自10月1日(对应11月抄表计费)起,上调民用燃气基础费用,涨幅150日元。收费调整范围覆盖一都六县,包含东京都、神奈川县、千叶县、埼玉县、栃木县、茨城县、群马县。本次调价适用于普通套餐、长效燃气合约等各类民用自选资费方案,用户无需自行办理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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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区域(东京都、神奈川县、千叶县、埼玉县、栃木县、茨城县)综合考量物价上涨带来的各项运营成本增加、燃气销售量下滑等因素,将每月燃气基本使用费上调 150日元。以每月用气30立方米的标准普通家庭为例,月燃气费用将从5734日元涨至5884日元,每月增加支出 150日元。
群马地区除基础费用上调150日元外,基准单位气价每立方米上调2.52日元。以每月用气36立方米的标准家庭测算,月费用由6669日元增至6910日元,每月涨幅241 日元。
与此同时,针对使用缴费单付款的用户,票据工本费也将同步调整。燃气、电费单项缴费单手续费,自 11 月抄表周期起,由每月 220 日元上调至 270 日元。若用户办理了气电捆绑优惠套餐,费用将合并统一账单结算,仅需承担一份手续费。
此外,公司将废止小额费用次月合并结算制度:原规则为当月账单金额不足 1500 日元时,可并入次月统一缴费,该政策正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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