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空壳个体户、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最终被全链条税务稽查锁定,补税+滞纳金+罚款总计接近逃税额的2倍。

4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的一纸通报炸了锅——“探店”网红白冰因偷税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91.24万元。

经查,这位在某视频平台坐拥超4000万粉丝的美食探店头部网红,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税费共计911.18万元。

少交900万,最后罚了近1900万。这笔账,建议所有老板帮白冰好好算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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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抖音,侵删

01 “网红”的“避税”花招,招招触目惊心

白冰的“骚操作”堪称教科书级别的稽查反面教材。

起手式之一:设立空壳“个体户”转换收入性质。国家税务总局调查发现,白冰在网络平台的变现方式主要是广告合作且佣金不菲,但自2021年以来申报的个人收入金额长期偏低。稽查人员顺藤摸瓜,发现由白冰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多达十余家。

其中,一户注册在重庆的个体工商户尤为可疑。这家个体户长期进行大额申报经营收入,工商信息中却无参保人员——没有长期固定的工作人员。稽查人员奔赴重庆后发现,注册地址大门紧锁,毫无生产经营迹象,纯属空壳一个。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明确指出,短视频拍摄主要靠白冰个人完成,借助个人形象和流量进行推广,所取得的收入本应属于个人劳务收入,不能偷换成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

起手式之二:用“人力资源公司”倒手实现“私户”收款。稽查人员发现,白冰先通过关联公司将资金汇给山东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经多层流转后,最终资金回到白冰及相关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通过这些关联交易层层过滤,本来应申报纳税的收入就“凭空蒸发”了。

起手式之三:公司账户变私人金库。白冰直接控股的某公司账面上有大量奢侈品发票,而这些名牌包、高端首饰几乎都出现在白冰本人和家人日常使用的生活视频里,跟公司经营毫无关系。稽查人员一句点破: “与公司经营业务无关的个人消费,不得作为公司成本在税前扣除。” 这部分个人消费若视同公司对个人的红利分配,同样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更离谱的是,白冰还主动承认了自己通过虚假申报二手房价格少缴契税、向公司借款用于个人消费等问题。少缴的契税、少缴的个税——一场偷税“组合拳”打得明明白白。

最终的结果是:少缴911.18万元,被追缴并加处罚款1891.24万元,翻倍有余。

02 税务的“杀手锏”:让每分钱都暴露在阳光下

有老板可能会问:你是怎么被发现的?

答案并不神秘——税收大数据“上大分” 。国家税务总局的通报中明确提到,案件发端就是“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

“以数治税” 早已不是空口号。税务部门已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网络主播收入的税收监管不再是“盲人摸象”。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共治,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白冰案查了四年的收入,可不是靠某人举报才有了线索。真正让他“裸泳”的,是税务部门对收入数据的多维交叉验证——申报数据与平台数据对不上?查。关联企业流水异常?查。奢侈品发票和日常生活对得上?更要查。

这不再是查“运气不好”,而是查“数据异常”。

更关键的是,2025年,《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出台,明确了直播平台有义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这意味着,平台数据和税务系统深度打通后,主播的个人收入和税务申报之间,已经没有任何信息盲区。

03 减税降费的真红利、真豪车、真公款消费——终将“裸泳”

白冰案折射出当下网络直播行业几个扭曲的“逃税生态”:

减税降费“高薪养廉”式滥用。很多主播打着“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旗号享受税收优惠,但其实个人劳务收入不是真正的个体户经营所得。关键指标是“有没有固定的工作人员”——像白冰这种空壳个体户有实体吗?没有。没有实际运营就享受优惠政策,这是明显的“偷税而非避税”。

“公款消费”变成了奢侈品的替罪羊。稽查人员在白冰案中查处大量奢侈品公费列支的证据,这些名牌包和首饰全部由他用私人名义使用。将个人消费记在公司账上,不仅是做假账,还会导致欠缴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已经明确,这类情形“应视同公司对个人的红利分配”,必须缴税——白冰在这里栽的第三跟头,就是少缴这部分个税。

这不是个例,而是整个行业的“潜规则”正在被打破。事实上,白冰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就在2026年初,税务部门再次曝光了两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网络主播彭煊之、杨遂娃均被查出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两人少缴税费均超百万元。

更值得关注的是杨遂娃案。她在某平台拥有近30万粉丝,2022至2024年间直播带货佣金收入达434.21万元,但申报收入仅23.25万元,三年合计缴税才1万余元。最终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1.40万元。

连“腰部”主播都难逃法眼,更不用说像白冰这样粉丝超4000万的头部网红了。从头部到腰部再到尾部,税务部门的监管视野正在全面覆盖。

04 重罚不是儿戏:补税是必须的,滞纳金和罚款才是真“肉疼”

白冰因911.18万元少缴税款,最终被处罚1891.24万元。按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偷税的,税务机关可追缴所欠税款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这笔罚款可不是随便算出来的。税务系统结合违法情节的恶劣程度、主观故意的程度、以及累计逃税金额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计算。白冰这个案子,罚款倍数接近150%的超高比率,说明他的行为被认定为“恶意偷逃”。

更重的后果还在后面:如果偷税金额和比例达到刑事责任标准,还可能被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察,面临刑事处罚。

所以,罚款只是金钱代价,坐牢才是终极惩罚。白冰能全身而出已是万幸,但下一次被曝光的是谁就说不准了。

05 老板们别再“耍花招”,合规才是最好的防线

白冰案给所有企业老板带来了几条板板正正的警示:

警示一:转换收入性质≠合法避税

将个人劳务收入包装成个体户经营所得,靠“没有员工的空壳公司”套利,被现行税务大数据排摸的概率极高。跟白冰案几乎同时,税务部门就查处多起类似的转换收入性质偷税案,包括部分高收入群体和私募基金高管。税务部门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异常严厉,一经查实往往处2倍甚至更高倍数的罚款。

警示二:“私户收款”根本没死角

会计要做账的,就得跟银行流水对上。老板让客户打款到个人账户、用工资卡收“渠道费”的行为,在金税四期“四流合一”监管逻辑面前,早就无处遁形。合规管法是唯一破解方案: 该开票开票、该入账入账、该交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一分也不能少。

警示三:公司“报销”个人消费?这是自掘坟墓

白冰案中最让稽查人员“眼前一亮”的,就是用公司账户报销私人的名牌包、首饰。这种将公司视为“个人小金库”的思维,不仅构成虚假列支,还要补交个税和滞纳金,通常是最严重的违法加罚情形之一。老板们扪心自问:买奔驰上公司牌,周末带家人出门旅游也报销?恭喜你,已经踩到红线了。

警示四:虚假申报房地产交易,红线绝对碰不得

白冰还主动交代了自己通过“虚假申报二手房价格”少缴契税的问题。房产交易中的阴阳合同一直被税务系统重点关注。想通过低报成交价来便宜几万契税?白冰给你试过了——这些被大数据和房产交易信息交叉比对得出的“水分”,不仅要补契税,还要加滞纳金和罚金。

一个真实的教训胜过千条理论。

白冰在接受处罚时终于意识到:“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作为公众人物,更要合规经营、依法纳税,起到良好示范带头作用。”这一番醒悟若能早点来,1891万罚款或许就不用掏。

结语:别让多交的税“翻倍还”

面对税收大数据这双“慧眼”,所有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私户收款的老套路都将难以维继。税务部门已承诺,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坚决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促进网络直播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老板们,算一算账:你偷逃的税款越多,罚款金额越大。你不交的税,迟早会以2-3倍的代价全部吐出来。

从白冰案看,少缴911万被罚1891万——违法所得还回去了,还要搭上自己的信用甚至职业生涯。税务稽查的这把利剑已经悬在头顶,每家老板都应该立即自查涉税风险,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

守住底线,吃下这颗“定心丸”:该交的交,不该交的一分不多扣。这才是让自己长久立足的护身符。

本文法律依据:

白冰案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偷税的定义及处罚)及第52条(对偷税无限期追征)开展查处。“通过虚报、瞒报、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被明确规定为偷税。

重点提醒:

截至2025年10月,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1891.24万元已全部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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