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律新社2025年度标杆案例公布,京都律所凭借“某新三板挂牌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法律服务”“北京齐心同达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案”项目荣获两项2025年度标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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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新三板挂牌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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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明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介绍

某新三板公司系当地电池储能行业领域标杆,专注储能电池研发、生产,在地方区域市场享有较高认可度,于2016年左右在新三板挂牌。为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该公司决定拓展外部融资渠道以寻求资金支持,经人介绍与一资本运作公司进行商业合作,委托资本运作公司匹配投资机构,进行一对一资源链接。

但在合作过程中,该资本运作公司在新三板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双方合同约定,通过公开宣传方式,招揽大量不具有合格投资者身份的社会投资人购进该公司股票,部分资金转入该新三板公司账户使用,部分资金由该资本运作公司取得。

后该资本运作公司被投资人投诉、举报,公安机关对其立案调查,新三板公司发现被骗,紧急制止双方合作,但因使用部分融资资金,面临刑事涉案风险,公司决定委托律师团队介入。

二、法律服务:擅自发行股票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刑事风险评估、化解、防控

二、法律服务:擅自发行股票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刑事风险评估、化解、防控

公司聘请律师团队所期望实现的工作包括以下三项:(1)刑事风险评估——查明委托资本运作公司匹配机构投资者的过程中,自身是否涉及刑事风险,如有,则为公司提供后续辩护服务,如无,则协助公司阐明事实、呈现证据,帮助公司顺利度过刑事危机;(2)刑事风险化解——在自身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前提下,从事实出发,帮助公司协助还原案件事实、化解刑事风险,防止公司因资本运作公司人员攀咬而陷入刑事风险之中;(3)刑事风险防控——协助公司进一步自查自纠,对融资模式、资金调度、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审查,防范再度发生刑事风险。

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首先进行了详实的法律研究,认为在一般情形下,公司以股权转让模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罪,而负责具体实施的资本运作团伙,则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其次,针对该起案例,律师团队认为,公司是否具有刑事风险,一方面在于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股票“发行”的行为,另一方面则在于主观上是否具备向社会不特定多数对象吸收资金的故意。律师团队在公司驻场长达三周,细致地查阅了公司留存的资料,认为公司不构成刑事犯罪,在此基础上,撰写了数份上万字的意见,从事实和证据出发,论证公司不构成犯罪,向办案机关提交。再次,律师团队与办案机关多次沟通,帮助公司澄清了案件事实,洗脱了犯罪嫌疑。最后,律师团队受公司委托,对目前公司内部运营各项情况,进行进一步风险防控,防止公司未来面临新的刑事犯罪风险。

三、创新意义:涉众类证券刑事案件的新型法律服务

三、创新意义:涉众类证券刑事案件的新型法律服务

本次法律服务并非寻常的辩护业务,而是企业涉刑事风险防范的一次标杆典型。其一,罪名难度较大,证据材料繁多,法律分析复杂。本案的基础,是清晰研判该新三板公司是否有涉嫌刑事犯罪的风险。而证券类犯罪本就属于专业性较强的领域,需要律师具有复合的知识背景与扎实的理论功底,尤其涉及证券类涉众经济犯罪案件,证券犯罪罪名与非法集资罪名相杂糅。在如此高难度的专业挑战下,律师团队潜心研究证据,查找大量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准确地研判出该公司未实施犯罪行为,不具有刑事风险,为此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其二,法律服务模式创新,多维度匹配客户需求,提供新型法律服务范式。本次法律服务在传统的刑事辩护需求之外,加入刑事风险研判、司法机关沟通等多类型、全流程的服务需求,是法律服务模式的一次创新。刑事律师最常见的业务类型即为刑事辩护,此次服务也为刑事律师开拓了新的业务类型和领域,引导刑事律师思考自身价值的多种体现方式。

其三,挽救涉案公司,为高科技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客户系电池储能行业新三板挂牌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专利,已成为区域储能行业标杆,近年来发展迅猛。此次法律服务为公司解除了刑事风险,切实地实现了挽救一家公司、保护数百个家庭、维护一个行业的目标。

其四,社会影响广大,涉及投资者众多,化解社会矛盾效果显著。涉众类刑事案件,最难处理的就是投资人的问题。本案的法律服务,不仅面向客户公司,而是在解除公司刑事风险的同时,守住了投资人的“钱袋子”,避免极端事件发生,化解了社会次生风险,真正地实现了法律工作“衡平”各方利益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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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齐心同达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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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钊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介绍

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代表了近200名购房者,并因某实业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合同诈骗行为而享有了近1亿元债权。此后,该委托人作为申请执行人,向某实业公司发起了强制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委托人发现某典当公司通过另一起诉讼获得了生效判决,主张对某实业公司唯一可供执行的不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导致委托人近1亿元债权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

为此,委托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请求撤销该不当生效判决。本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均由马钊律师全程代理。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原不当判决,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得到全部支持。

二、业务难点与案件意义

二、业务难点与案件意义

1.万分之一胜诉率的群体性纠纷案件,突破司法实践常规。

第三人撤销之诉关乎生效裁判的稳定性,全国同类案件胜诉率不足2%。本案因一审由原审合议庭审理、二审改判率极低等因素,综合胜诉概率不足万分之一。同时,案件涉及近200名购房者的切身利益,是典型的关乎众多家庭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纠纷案件。最终胜诉为同类高难度第三人撤销之诉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司法实践样本。

2.多重法律关系交织,突破核心争议的传统裁判逻辑。

本案涉及债务转移认定、法人人格否认、虚假诉讼甄别等多项复杂法律问题。此外,典当公司、实业公司等多家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关联控制,法律关系隐蔽且相互交织。马钊律师创新运用穿透式裁判思维,突破表面合同条款限制,最终促使二审法院认定三家公司构成关联控制,原诉讼存在恶意串通、隐瞒关键事实的情形,推翻了一审法院仅依据合同字面意思作出的裁判。

3.攻克全方位裁判障碍,最大化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马钊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面临多重挑战:一是在一审程序中对抗原审合议庭的预设立场;二是收集固定多家公司人格混同、债务转移的关键证据;三是反驳对方“债务转移未取得债权人明确同意”的核心抗辩理由。为此,马钊律师开展了大量细致工作,包括提交数万字的代理意见、每周与法官保持沟通、赴监狱调查取证等。最终成功说服二审法院撤销不当原判决,为近200名购房者保住了近1亿元债权的潜在执行可能。

4.彰显司法公正,具有重大社会示范意义本案的胜诉。

不仅为近200个家庭挽回了巨额财产损失,避免了因债权无法实现引发的社会矛盾,更严厉打击了利用关联公司关系、通过恶意诉讼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违法行为。案件凸显了穿透式裁判原则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关键作用,为同类群体性第三人撤销之诉提供了明确的裁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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