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近千万却免坐牢:网红白冰引爆“初犯免责”争议。
4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消息:网红白冰在2021年至2024年间,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共计911.18万元。税务部门依法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1891.24万元。
但真正引爆舆论的,不是这个千万级的数字,而是与此同时登上热搜的另一个问题:偷逃近千万,为什么不用坐牢?
白冰的偷税手法,堪称网红圈的“避税教科书”——只不过翻开全是违法操作。
央视独家调查披露了完整的作案链条。为了将个人劳务所得伪装成经营所得,白冰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公司多达十余家。他在重庆注册了一家个体工商户,长期进行大额申报,但稽查人员实地调查发现——该注册地址大门紧锁,并无实际生产经营迹象,也没有任何参保人员。
这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空壳“个体户”。
更“高明”的是资金流转手法。白冰通过关联公司将资金汇给山东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经过多层流转后,资金最终回到白冰及相关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这些收入从未申报纳税。
与此同时,白冰控股公司的账面上出现了大量奢侈品发票。从名牌包到高端首饰,几乎都曾出现在他分享的生活视频中,由他本人和家人日常使用,与公司经营毫无关系。按照税法,这些个人消费不得作为公司成本税前扣除,但白冰将它们全部列支,以此少缴税款。
“偷了900万都不用坐牢?”——这是白冰案引爆的最大争议。
律师给出了法律层面的解释。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并非“一逃即罪”,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逃税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白冰的金额远超标准,理论上已触及刑事红线。
但法律同时为初犯者留下了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若能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已接受行政处罚,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律师特别提醒:这张“免责卡”只有一次使用机会。若五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被查将直接刑事立案,再无补税免责的余地。
白冰案的另一个焦点,是税务部门披露的关键破案信息——大数据分析。
过去税务稽查依赖举报、协查,面对网红“多地注册壳公司、资金多层流转、私户收款”等隐蔽手法常常力不从心。而这一次,税务机关仅靠大数据就锁定了异常,并顺藤摸瓜完成全链条证据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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