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6日,江苏省硬笔书法家协会七届十二次常务理事会在南通召开。会议由南通市硬笔书法家协会承办。江苏省硬笔书法家协会主席吴勇,南通市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南通市社科社团党委书记曹小龙,江苏省硬笔书法家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以及南通市硬笔书法家协会和南通市各区县硬笔书协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南通市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南通市社科社团党委书记曹小龙致辞。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部分章节内容和江苏省民政厅关于社团管理与换届流程相关文件,通报了江苏省文联对协会换届工作的指导精神,成立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江苏省硬笔书法家协会主席吴勇报告了协会2026年上半年工作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会议审议了《江苏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稿)》(附后)。通报了2025年度新会员发展、年检、财务等工作情况。
作为江苏省硬笔书法家协会第四届临帖作品展承办单位负责人,南通市硬笔书法家协会主席林潭汇报了临帖展筹备情况和工作计划。
江苏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各位常务理事也畅所欲言,对协会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前召开了主席团会议。
附件一: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13人,由七届十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组 长:吴勇
理事代表:刘有林、陆献荣、张志坚、陈云石、孙大权、秦连柏
监事代表:李春
党组织代表:朱凯、李亮、胡可、邵晚寅
会员代表:石怀佐
附件二:江苏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修订稿,七届十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对江苏省硬笔书法家协会所属各分支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协会为江苏硬笔书法事业服务的整体功能,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省民政厅《关于迅速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函》和《江苏省硬笔书法家协会章程》等,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协会各分支机构,是根据江苏硬笔书法事业的发展需要,依据工作特色、会员组成特点而设立的专门机构,是协会的组成部分,接受协会领导和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定章程,不得刻制公章,在协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分支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协会批准的领域和业务范围,开展学术交流,普及硬笔书法知识,开展硬笔教育德实践;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积极反映会员意见与建议,服务广大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分支机构的成立、名称
第三条成立分支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
(二)有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并能开展相应的业务活动;
(三)有30名以上相关特点的会员。
第四条 协会各分支机构统称为:“江苏省硬笔书法家协会××专业委员会”“江苏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工作委员会”。分支机构开展各种活动,均须使用全称。
第三章 分支机构委员会及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分支机构实行委员会制,任期5年。换届时委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第六条 分支机构换届,届期与理事会同步,由理事会换届工作委员会提名机构组成名单,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分支机构委员会主任和秘书长可连选连任,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两届的,必须向协会说明理由,报协会审批。一人不得同时兼任两个分支机构的主任或秘书长。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兼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称谓为“主任”“副主任”,不得称“会长”“副会长”等。
第七条 分支机构变更与注销,由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八条所有分支机构的财务,由协会统一管理。
第九条分支机构须自觉遵守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协会财务部门应积极配合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凡符合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收入及开支,应予以保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条分支机构应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管理。
(一)分支机构必须接受协会领导,认真执行协会决议,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和支持协会各项活动;
(二)分支机构举办会议和活动,必须填写《江苏省硬笔书法家协会会议、活动审批备案表》,报协会秘书处批准,方可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
(三)分支机构每年年底,须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以档案整理的形式,报送工作总结材料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分支机构的会员属于本会会员,由协会统一颁发会员证书;分支机构会员的会费,由会员向协会财务部缴纳。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再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第十三条 协会每年对分支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协会将对存在问题的分支机构,给予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更换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注销分支机构等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解释权属协会秘书处。
来源:江苏省硬笔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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