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孙丽朝 北京报道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爆发式增长,动力电池“退役潮”加速到来。尽管我国已建立起初步的回收利用体系,但行业“成长的烦恼”日益凸显。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4月27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三个月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通知》提出,聚焦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面临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关键资源供给、化解安全环保风险,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骨干企业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但行业仍存在违规交售废旧动力电池、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履行信息溯源责任、非法拆解污染环境、无照经营等情况,亟须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关键资源供给、化解安全环保风险。
《通知》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将重点监管动力电池溯源信息上传、废旧动力电池移交环节,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拒不报送或报送虚假溯源信息、违规交售等行为;生态环境领域,聚焦污染防治、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等活动,依法依规查处未批先建、违法排污以及违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等环境违法行为。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禁止“违规交售”行为,关键在于规则制定,规则的重点不是限制小作坊回收,而是用经济利益激励正规企业,例如通过梯度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支持正规回收企业发展。此外,要加强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化和规范化,采用准入许可方式来开展电池回收业务。对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追溯,不仅要在电池生产环节赋予其“数字身份证”,还可以建立押金制度,即在销售时收取、回收时退还,从而倒逼车企参与回收。
在交通运输领域,《通知》提出,聚焦废旧动力电池运输、规范移交等,加强对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擅自运输废旧动力电池等违法行为,会同工信等有关部门查处机动车维修企业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以外组织或个人回收、综合利用的行为。
《通知》强调,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将废旧动力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行为。
盘和林表示,在实际执法中,想要有效识别和追溯这些被“改头换面”的电池,一方面要提升识别技术,例如使用X射线荧光光谱检测等手段;另一方面要完善回收制度、加强全链条追溯。此外,还应设置检查制度,由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
盘和林提醒,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将其经验总结为常态化制度,并落实下来。他建议,建立信用清单,对黑名单上的企业进行禁入等处罚,并利用产学研用结合的方式,推动电池回收技术的发展。
(编辑:朱会珊 审核:朱紫云 校对: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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