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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燕公子

看见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再上热搜,才惊觉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男当事人已经快要出狱了。

据报道,男方母亲郑女士向媒体证实,其子席某某将于5月4日上午正式刑满出狱。4月27日,监狱方面已正式通知家属,出狱后监狱计划将席某某送至阳高县司法局。

这位母亲表示,自己“数着日子等儿子回家”,“我给儿子买了新衣服,准备亲自去接他,带他先回归正常生活”。

先把时间拉回到3年前,简单回顾下这起案件。2023年5月1日,27岁的席某某与24岁的吴某举办了订婚宴。

5月2日下午,两人在刚装修好的婚房发生了关系。随后,女方称自己遭到强暴,向公安机关报警,席某某随即被警方控制。

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法院一审定性:席某某在吴某明确表示不接受婚前性行为的情况下,强行与吴某发生关系。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席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上诉之路长达一年多。2025年4月16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庭上,席某某身着蓝色衣服,头发很短,在宣判过程中全程驼背低头,显得有些不知所措。而女方及家属始终未出庭。

关于案发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二审法院公布了大量细节,尤其是对于争议最大的几个疑点,作出了有力廓清。

细节一:事前拒绝,“婚前不能发生关系”。吴某在恋爱期间曾明确向席某某说过,“不能在婚前发生性行为,必须结婚后才行”。

席某某在二审中自己也曾供述:被害人确实和他说过这话。这个细节成为最重要的背景层认定依据。

细节二:事中反抗。案发时,吴某开始了激烈的肢体反抗:一只手被席某某抓住,另一只手推挡席某某,反抗中将榻榻米上的窗帘拉下。

事发后,吴某手腕、双臂均留下淤青,床单上检出现了席某某的精斑以及两人的混合DNA基因分型。

细节三:事后爆发,点火呼救,电梯拽人。“事发后,吴某情绪激动急欲回家。席某某控制了她的手机,并将她反锁在屋内。吴某点燃卫生纸烧柜脚,点燃客厅窗帘求救。

席某某取水灭火时,吴某趁机跑出房间,从步梯下至13层呼救。席某某追至13层,抓住她的手臂拖入电梯——电梯监控清晰拍下了女孩激烈挣扎却无力挣脱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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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四:车上通话,承认罪行。 归家途中的车上,席某某才将手机还给了吴某。吴某立刻打电话给母亲哭诉,称自己被强暴。

当晚,女方母亲在给席某某打电话时直接问:“但是你把某某强暴了,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东西,是吧?”席某某回答了两声:“哦哦,对对。”

除录音外,席某某自己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人身检查、物证、电梯监控等证据均互相印证。

DNA验证,淤青在身,窗帘被拽下,烧伤在客厅……每一项证据都在证实同一件事:吴某在那一刻并不愿意。

总的来说,这起案件的核心并非暧昧的“订婚”“彩礼”之争,而是法庭认定的明确暴力与强行对抗。

正如二审审判长所言,被害人“事前明确表示反对婚前性行为,事中具有明显反抗行为,事后反应强烈”,足以认定席某某违背了她的意志。

与此同时,警方查明女方在法院立案前已将10万元彩礼款及两枚戒指退至婚介机构,婚介机构已多次通知男方,而男方及家属拒绝领取。

二审法院将该笔财物送至法庭,男方及家属依然拒领。因此法院同时澄清,不存在女方骗婚或借婚姻索取钱财、诬告的情况。

5月4日,席某某便将走出监狱大门。三年刑期已满,法律的裁决业已画上句号。

三年光阴,换来的是两名年轻人人生轨迹的彻底改变。对于席某某而言,回归社会、面对外界的眼光,需要莫大的勇气;对于吴某来说,那场梦魇或许将伴随她很长一段时间。

尽管家属为案件多番奔走,对判决结果始终存有争议,但我们要看到:法院认定强奸罪的构成,核心在于违背妇女性自主权,而与两个人是否恋爱、是否订婚、给对方多少彩礼毫无关系。

这既是对受害者身心不可侵犯性的保护,也是对传统婚俗中“订婚即代表性同意”陈旧观念的断然否定。

法律从不认为“给了彩礼就有资格发生关系”,也从不认同“进了一家门就什么事都理所当然”。

两性之间,尊重是底线,意愿是前提,强迫即违法。这一点,无论什么关系都不例外。

最后,愿席某某能从泥潭中走出,重新拾起一份清白而勇敢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