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网友举报衡阳市衡阳县台源镇某养殖场存在偷排养殖粪污的行为。接到举报后,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并与衡阳县公安局进行案情共享和执法联动。4月28日,衡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养殖场责任人常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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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涉案生猪养殖场位于衡阳县台源镇。近期,该养殖场粪污氧化塘液位持续偏高,借汛期强降雨之机,安排挖机掘开粪污氧化塘堤坝,将大量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对下游农田及溪流造成污染,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常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询问,常某对其偷排粪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衡阳环保 作者:钟海波 刘辉 王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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