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7年,蒙古人在凉州把西藏的政教大权拽进了帝国版图;1727年,雍正派驻藏大臣坐镇拉萨。中间隔着一个276年的明朝——它既没派过一兵一卒进藏,也没设过一个流官。可它偏偏自称"继承了元朝法统"。这事儿听着就拧巴。今天咱们就掰扯掰扯,元、明、清三朝管西藏到底差在哪儿,中间这个明朝,为啥成了党史地理界最尴尬的存在。
要讲西藏归入中国版图这事儿,得从一个叫萨迦班智达的喇嘛说起。
1247年,蒙古皇子阔端把这位喇嘛请到了凉州——也就是今天甘肃武威。两人坐下来谈了一笔大买卖。萨迦班智达写信给西藏各地僧俗首领,把"必须归顺和接受所规定的地方行政制度"的内容讲得明明白白。
这就是史上著名的"凉州会盟"。从那一刻起,西藏第一次以行政区域的身份,进了中央王朝的户口本。
24年后,忽必烈在大都登基,定国号"大元"。又过了8年,1279年,元朝统一全中国。西藏,正式成了元朝中央政府直辖的行政区。
那忽必烈是怎么管的?三招,招招见血。
第一招,设宣政院,皇帝亲管。
元朝皇帝设置了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区军政要务。这一机构的人员选用,由皇帝决定,它的报告直接送给皇帝。掌握宣政院实权的是"院使",一般由中央政府总理全国政务的右丞相兼领。
什么概念?右丞相兼领——这是什么级别?相当于今天的国务院总理直接负责一个边疆地区。重视程度,拉满。
第二招,立帝师,把宗教首领攥在手里。
忽必烈把萨迦派的八思巴封为"帝师",让他既管全国佛教事务,又管西藏地方军政。"帝师之命,与诏敕并行于西土"——意思是帝师说的话,跟皇帝的圣旨一样好使。
但你别误会,这不是放权,这是绑架。帝师必须长驻北京,人在皇帝身边,才能保证"政教合一"的方向盘永远握在元朝手里。
第三招,划万户,编户齐民,该收税收税。
元朝在宣政院所辖吐蕃之地分设三道宣慰司:朵思麻宣慰司、朵甘思宣慰司、乌思藏宣慰司。宣慰司又下辖安抚司、招讨司、宣抚司和元帅府、万户府等。此时,西藏制度已经一定程度内地化,包括对西藏进行了编户齐民,划分十三万户,到了元武宗时代,又由都总管府达鲁花赤总其财赋,征收赋税。
这一手最狠。编户齐民、收赋税、设站户——这是把西藏当内地州县在管。再加上派驻蒙古军队,西藏的军、政、税、教,全在元朝手心里攥着。
更狠的是元朝皇帝的执行力。第二任萨迦本钦贡噶桑布违抗八思巴,忽必烈派宰相桑哥带兵入藏,攻占了贡噶桑布所据的城堡,并处死了他。
敢不听话?直接派宰相带兵进来收拾。这就是元朝对西藏的态度——西藏不是化外之地,是元朝的"郡县"。
可元朝命短,98年。1368年,朱元璋把蒙古人赶回了草原。问题来了:这套对西藏的硬核管理体系,大明能不能接得住?
朱元璋接手后,头一件事是亮出元朝的"祖产证":"今中国一统,惟尔吐蕃,邦居西土"——西藏这块地,我大明照单全收。
照单全收不假,可怎么管?这事儿明朝想了个"省事儿"的办法。
省事第一招:取消宣政院,改搞"僧官制度"。
朱元璋觉得元朝皇帝太宠藏僧,把国家都宠没了,于是直接砍掉了帝师制度和宣政院。然后他搞了个新发明——"多封众建"。
啥叫多封众建?说白了,就是谁都封,谁都封不大。
中央政府先后加赐西藏各教派首领为法王和王的称号,又敕封其他一些寺庙首领为"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都纲"等各种名号。其中最为著名的是三大法王和5个王。噶举派噶玛巴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得银协巴受封为"大宝法王",萨迦派首领贡噶扎西受封为"大乘法王",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的弟子释迦益西受封为"大慈法王"。
3个法王,5个教王,8个山头,谁也吃不掉谁。
明朝的算盘打得啪啪响——你们藏地各派系自己内斗去吧,只要都来朝贡、都听我册封,就行。
可问题是,这种"封号"是有保质期的。前提是中央有实力当裁判。
省事第二招:搞个空壳子"乌思藏都指挥使司"。
1374年,明朝在河州(今甘肃临夏县)设置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下辖河州、朵甘、乌思藏三个卫(卫是明代行政区域)。后将朵甘、乌思藏升为都指挥使司。
听着挺唬人,实际上呢?这个"都指挥使司"从来没在西藏本地真正运转过。
为啥?因为各级机构的官员均由中央直接敕封当地的僧俗首领担任——本地土著当土著的官,这叫"藏人治藏"的明朝版。
省事第三招:用"茶马贸易"代替军事威慑。
朱元璋时,在一次贸易中明朝政府就"运茶五十余万斤,获马万三千八百匹"。明武宗朱厚照信奉佛教,喜欢学习藏语。一次命宦官刘允出使到乌斯藏往迎"活佛",所携茶盐以数十万计。
明朝指望的是:只要藏人还要喝茶、还要换盐巴,就离不开内地。这一招短期管用,长期就露馅了。
这套"懒人套餐",撑了不到100年就全面崩盘。
土木堡之变后,明朝国力下降日趋明显。由于没有在西藏设置流官,不能对当地进行直接的行政管理,西藏各派势力加快了争夺权力和地盘步伐,出现贵族相互吞并倾轧,臣属架空首领,甚至操纵首领废立的情况,导致三法王、五王制解体,而中央政府只能以册封的方式追认胜利者,基本失去控制权。
更扎心的还在后头——乌思藏都指挥使司在明朝中后期形同虚设,1618年彻底撤销。
也就是说,明朝最后26年,连那个空壳子衙门都没了。
到了崇祯年间,西藏发生了什么?1642年以后,固始汗(属卫拉特蒙古,长期为卫拉特盟主)建立了和硕特汗国(相当于青藏高原全境),赠与罗桑却吉坚赞四世班禅尊号,并向远在沈阳的皇太极称臣纳贡,西藏地区和明朝彻底没有了从属关系。
你品,你细品。1642年,西藏的实际统治者直接绕过明朝,跑到沈阳去给皇太极上贡了。
那时候明朝还没亡呢,可西藏已经把它当透明的了。
这就是明朝最尴尬的地方:法理上,它继承了元朝对西藏的主权;实际上,它从头到尾没派过一支驻军、没设过一个流官、没收过一两税赋。它管西藏,靠的是封号、茶叶和"你别闹我也不管你"的默契。
可一旦默契破了,中央就只能干瞪眼。
1644年清军入关,接过了这个烂摊子。康雍乾三朝,把明朝没干完的活儿,一步步补回来了。
第一步:册封达赖、班禅,把宗教权力法定化。
清朝皇帝于1653年、1713年分别册封五世达赖喇嘛和五世班禅喇嘛,自此正式确定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以及他们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
注意这个细节——公元1653年,清朝中央政府册封五世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恒喇达赖喇嘛";公元1713年,册封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此后,历辈达赖、班禅必须经中央政府正式册封才为合法,成为历史定制。
关键四个字:"必须""才为合法"。没有皇帝盖章,你哪怕坐床了,也是非法的。这就跟明朝那种"谁赢了我就追认谁"的怂样,完全两个境界。
第二步:1727年设驻藏大臣,流官终于进藏了。
1727年,清政府经过数年的酝酿、试运行之后,正式在拉萨设立了驻藏大臣衙门,派遣内阁学士僧格和副都统马拉为首任驻藏大臣,强化了对西藏的直接管理。
驻藏大臣是什么级别?钦差大臣,直接对皇帝负责。清朝先后派出驻藏大臣173人次、136人(实际到任114人)总揽西藏事务。
死在路上的驻藏大臣不止一个。这就是清朝跟明朝最本质的区别——有人愿意把命搭进去管这块地。
第三步:1793年颁《钦定藏内善后章程》,搞出"金瓶掣签"。
清朝中央政府于公元1793年建立了金瓶掣签制度,革除此前由达赖、班禅或大喇嘛自行决定继承人选的弊病,改由在驻藏大臣监督主持下,经金瓶掣签选定达赖、班禅或大喇嘛继承人的候选对象,报经中央政府批准后,才为合法继承人。
啥叫金瓶掣签?就是把候选灵童的名字写在签上,放进金瓶,由驻藏大臣亲自摇,摇出谁就是谁,然后报北京批准。
在西藏实行金瓶掣签制度,源由噶玛噶举红帽系活佛确朱嘉措叛国,勾结廓尔喀人入侵西藏事件的发生。
为什么乾隆要这么干?因为之前的"吹冲降神"全是猫腻——"吹冲"在各种贿赂下,在跳神中,假借神谕,指定的活佛转世灵童大多出自蒙古王公或西藏的大贵族之家,有的甚至还是"吹冲"家族中人。
乾隆一拍桌子:这可不行,转世大事不能让你们家族内定。
于是,清朝特制两个金瓶,一个用于西藏各大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存放于拉萨大昭寺;另一个用于确认西藏以外的内蒙、外蒙、青海、甘肃等地的各大呼图克图活佛转世掣签之用,存放于北京雍和宫。
两个金瓶,一个拉萨,一个北京——把宗教传承的最终决定权,牢牢钉死在中央政府手里。
清朝还干了一件明朝想都不敢想的事:法定西藏行政区域。
清朝中央政府在划分全国的行政区划时,法定了西藏的行政区域,以法规的形式,划定了西藏与毗邻的云南、四川、青海、新疆的行政区界。西藏(当时亦称"卫藏")的行政区域即相当于今西藏自治区的辖区。
今天西藏自治区的边界,基本就是清朝画下来的。
元朝靠刀,明朝靠纸,清朝靠制度。
元朝把西藏当郡县,明朝把西藏当亲戚,清朝把西藏写进法律。
276年的明朝最尴尬——它继承了元朝的招牌,却没接住元朝的手段;它给清朝铺了路,却没干完该干的活儿。
历史不骗人:管不管得住一块地,从来不看你封了多少法王,只看你敢不敢派人,敢不敢驻军,敢不敢把规矩写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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