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在地铁上碰见那个低着头看手机的姑娘,我们像演哑剧,每次眼神撞上就赶紧撇开,偶尔又装作不在意,偷瞧她书包上的小挂件,这种说不清的感觉,大概就是暧昧最让人放不下的地方。

明明连手都没牵过,却总觉得比那些谈过恋爱的人更懂什么叫刻骨,那会儿总在午休时躲到办公室角落发消息,心跳得像要撞出胸膛,对方打字时那个转圈的加载条,我就盯着手机屏看,看得眼睛发酸,后来才明白,这种提心吊胆的滋味,比真正在热恋时的心跳记得更牢,就像把糖搁在舌尖上,甜得心里发慌,又舍不得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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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说要是真在一起就不会总想着,可现实哪有那么多好故事,上次喝醉了问前任为啥没继续,她说怕日子一地鸡毛把那点好印象全磨没了,我想起那年夏天烟火大会,凉风里我们挤着听同一副耳机,蝉叫得吵,她头发蹭到我胳膊,那一下,比后来所有抱都记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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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感觉像被泡在福尔马林里的蝴蝶,停在最亮的那刻,上周路过便利店,看见薄荷糖,忽然想起他总往我书包里塞这种,喉咙一下就堵了,原来那些忍着没靠近的,反倒成了心里最抹不掉的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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