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免文化事业建设费季销售额不超6万还是30万(4.29)
【问】
我公司是江西一家广告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我公司按季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请问我公司享受免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季度销售额是不超过6万元还是30万元?
【答】
你公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广告企业,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免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详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第七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 )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国家税务总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2月2日在专题专栏-税费优惠政策-培训辅导版块发布《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3.0》第115问“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是否提高?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否适用按月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规定?”
答复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为2万元时,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至3万元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但此项政策有明确的执行期限,并已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停止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至10万元后,没有出台提高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标准的文件。因此,目前执行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2026年3月12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网上留言版块对问题“小规模公司广告业广告服务文化事业建设费起征点还是季度收入6万没有改成季度30万是吗?”
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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