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琳
近年来,个人贷款领域存在的息费披露模糊、隐性收费多、真实成本“雾里看花”等问题,让不少金融消费者“踩坑”。为切实解决这一行业痛点,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明示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是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把握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协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有力抓手。《规定》推动解决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不规范、不透明问题,更好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金融惠民政策传导,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规定》共11条,是在现有贷款业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框架内,细化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的涵盖范围、操作方式和环节等,核心聚焦“息费透明化、披露标准化、权责清晰化”三大目标,强制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切实推动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要求落地见效。
线上线下双管控,确保消费者“明明白白签字”
为杜绝明示表“走过场”“形式化”,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规定》明确了综合融资成本核算标准、明示表核心要求,以及线上、线下、消费分期等不同贷款场景的全流程管控要求,确保息费披露规范落地,保障消费者签字前清晰知晓贷款成本。
根据《规定》,综合融资成本实行“全口径纳入”,明确包含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相关费用等正常履约成本,同时将逾期罚息、挪用违约金等违约或有成本全部纳入核算范围,从严规范合作机构收费行为,所有相关费用统一纳入综合融资成本,严禁体外收取、额外收费。《规定》还强制要求放贷机构启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需在表中明确标注贷款本金,逐项列明所有息费项目、收取方式、年化标准及收费主体,清晰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并单独列示违约情形下的额外成本。《规定》明确界定,除明示表列明项目外,放贷机构及合作机构不得再收取任何与贷款相关的费用。
与此同时,《规定》对线上、线下及消费分期办理流程作出明确管控要求:
线下办理必须在签署贷款合同前,向消费者出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由消费者逐页阅读确认后签字,严禁“先签字、后告知”“口头告知、不提供书面文件”等行为。
线上办理需通过强制弹窗形式展示明示表,设置合理强制阅读时间,消费者手动点击“已阅读并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签约环节,弹窗内容不得遮挡、可随时回溯查看。
消费分期场景要在支付确认页面显著位置,以加粗字体展示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与分期金额、期数并列呈现,确保消费者下单前清晰知晓实际融资成本。
此外,《规定》还明确要求放贷机构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官方网站、手机银行APP 等渠道,公开披露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监管检查。
“我们已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对全部个人贷款产品进行息费排查,还同步启动线上申请系统更新,目前正开展员工专项培训,确保一线经办人员熟练掌握明示表填写规范及消费者告知流程。” 武汉某股份制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消费者要牢记“三看一确认”,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新规实施,相关业内专家从消费者视角发出明确提醒,办理个人贷款时务必牢记“三看一确认”原则,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看全口径成本,拒绝只关注 “名义利率”,重点核对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中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确认利息、服务费、罚息、违约金等所有与贷款相关的费用是否完整列示,无遗漏项目;
二是看收费主体,逐一核对每笔费用的收取方,明确是放贷机构本身还是第三方合作机构,警惕第三方以“担保费”“咨询费”“代办费”等名义额外收费,此类费用若未在明示表中列明,可拒绝支付;
三是看违约成本,仔细阅读逾期罚息、提前还款违约金等条款,明确收费标准与计算方式,避免因忽视违约条款导致额外经济损失;
另外,线下办理时,务必先完整阅读明示表及贷款合同,确认无异议后再签字;线上办理时,不跳过强制弹窗,认真阅读明示表内容并手动确认,同时留存明示表截图、签字凭证、合同副本等资料,作为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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