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法官同志,为我们要回了拖欠3年的工资!”近日,在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37名劳动者拿到工资后难掩激动,对法官连连感谢。

被执行人某母婴用品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迟迟未支付。审理期间,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法院依法认定其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团队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查封法定代表人名下房产,同步释明法律规定督促配合执行。为尽快兑现权益,执行团队加快财产处置流程,依法拍卖房产变现,筹得全额执行款。案款到位后,法院立即组织公司员工办理领款手续,按照拖欠比例逐一核算,将40.4万元执行款全部发放到37名员工手中,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万俊鑫 祝欢)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