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司法观点109,风水先生卖佛像,不一定构成诈骗罪。
1、黄某涉嫌诈骗案,(2015)深福法刑初字第185号。
2、黄某,男,揭阳市政协委员,风水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3、2012年年初,被害人郭某乙在安徽大厦装修一个门面房,在楼道信箱中看到了“风水传单”,遂在同楼栋找到黄某的公司,请“黄半仙”下楼到门店帮忙看看风水。黄某看过后说风水一般,提出在店内某个方位摆放菩萨佛像可以消灾转运,价格是12万。两年后,公安机关主动通知被害人郭某乙了解此事,郭某乙说当时给了黄某4万定金后,黄某既不交付佛像,也拒绝返还定金,随后公安机关抓获了黄某。
4、福田区法院判决黄某无罪。
5、司法观点,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之前,黄某就在楼栋的每层楼道信箱中塞入广告传单。郭某乙上门求看风水,黄某帮郭某乙看完门面房风水后,双方协商以12万的价格购买菩萨佛像,并最终敲定优惠价为9万元。郭某乙支付4万定金后,黄某确实联系了河北某艺术中心购买了佛像,随后通知郭某乙到办公室“迎取“佛像。但郭某乙说佛像太大了,还说手头暂时拿不出5万元余款了,当时就没有取走佛像。后来黄某再次联系郭某乙商量取走佛像事宜,郭某乙直接说佛像不要了。最后,法院综合认为,本案指控黄某诈骗郭某乙钱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黄某无罪。
6、最后同事说,为什么风水师说帮人消灾可以不认定为犯罪,但司法掮客说在刑事案件中帮人“捞人”就一定都认定为诈骗罪?回答和感叹,一般没有人会真相信风水先生和菩萨佛祖有内部关系、能搞定天庭的事情吧;但现实中,却真有人受司法掮客的欺骗和假象蒙蔽,相信他们跟公检法部门有关系、能把人捞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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