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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茶饮连锁赛道,“山寨” 模仿曾一度成为部分品牌快速扩张的捷径。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 “冰语时间” 侵权蜜雪冰城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全额维持 500 万元赔偿,明确商标侵权 + 装潢模仿双重违法。

“冰语时间”在河南、山东等多省市授权他人开设加盟店,不仅使用与蜜雪冰城近似的商标,还全面模仿门店整体装修——招牌、吧台、员工工装、奶茶杯,甚至点餐单内容都与蜜雪冰城几乎无差,试图全方位蹭取头部品牌的市场热度与用户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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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维权战中,蜜雪冰城提交了 70 余次线下证据保全,用完整证据链支撑诉求。法院审理后明确两大核心认定:其一,冰语时间近似商标使用,直接侵犯蜜雪冰城 “雪王” 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二,蜜雪冰城门店红白装潢、整体布局经长期运营,已具备极高市场辨识度与知名度,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 “有一定影响的装潢”,被告全面模仿足以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茶饮到餐饮,从零售到服务,连锁品牌的竞争早已从产品比拼延伸至品牌全维度。招牌、装修、工装、包装、菜单,每一个细节都是长期沉淀的品牌价值,更是吸引消费者、建立市场信任的核心资产。“抄来的捷径” 看似降低了创业成本,实则埋下隐患 —— 不仅要面临高额判赔,更会彻底丧失市场口碑与消费者信任。

创业之路,合规为基,创新为本。本案500万元的判赔,不仅是对恶意模仿行为的严厉惩戒,更释放出明确信号:知识产权保护没有 “灰色地带”,品牌资产不容随意窃取。任何试图靠 “照搬照抄” 搭便车的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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