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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5〕110号),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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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创新浙江”建设,围绕科技服务业全面发展和转型升级,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加快科技服务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升级,实现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和质效提升。到2030年,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营收达2.6万亿,建设10个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培育100家综合实力强的科技服务机构,引育1000名高水平技术经理人,基本建成以赋能为特色的创新平台体系和全省科技企业孵化“一张网”,加快形成创新力强、主体强大、优质高效、生态完备的现代化科技服务体系,有效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聚焦重点方向,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研发设计服务。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强化各级各类创新平台统筹,推动产业创新平台提质增效。依托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围绕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发展和相关领域的大仪需求,加快推动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立“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的结对合作机制。以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快推动设计服务从外观、结构、功能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数智化设计等方向转变。鼓励发展全过程一体化的工程技术服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各市、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不再列出)

(二)深化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实施科技成果赋权、单列管理、司法保护等全链条集成改革,释放科技成果转化活力。完善科技成果价值发现机制和市场化定价模式,推动分行业领域完善成果评价改革,健全多元化评价体系,提升定价精准性。培育深耕行业、市场化运作的技术验证、技术转移机构,增强概念验证、中试平台、技术转移平台等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成果转化要素生态,探索运用“先用后转”、开放许可、大模型匹配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精准对接、高效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金融办、省经信厅)

(三)深化企业孵化服务。系统布局建设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鼓励高校院所、龙头骨干企业、投资机构等主体组建孵化器,推动孵化器专业化、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专利产业化促中小企业成长“金种子”计划,提升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效能。加快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培育体系迭代升级,开展孵化器分型培育,持续提升孵化硬实力,优化运营软实力。(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金融办、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

(四)深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健全检验检测认证体系,深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2.0建设,支持开展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检测认证、计量测试等服务。深化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建设,加强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及招引。梯度培育建设一批质量标准实验室、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质检中心等高能级平台。支持地方依托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专业性检验检测认证平台。(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经信厅)

(五)深化信息技术服务。深化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推动感知智能向认知智能转变,推动高质量数据采集向利用合成数据转变,推动模型训练向场景应用转变。深化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加快关键软件核心技术突破,加快生态领军企业发展壮大,加快创新资源要素高端化集聚,加快浙江特色开源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六)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拓宽多元融资路径,联动贷款、投资、保险、担保、证券、并购等方式,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金融体制。深化科技支行、科技特色支行和科技金融中心建设。谋划引导社会资本设立种子期专项基金,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加大“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金融供给。支持金融机构加大科技信贷供给,制定实施科技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清单,推进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扎实落地。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为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支持。深入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等试点,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板”。(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浙江证监局)

(七)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深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特色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专员机制,培育知识产权服务集群品牌。健全知识产权全流程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增强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供给水平。做强做优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委金融办、省商务厅、省司法厅、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

(八)加强综合科技服务。围绕科技企业全链条、多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鼓励依托综合性服务平台和企业法治服务驿站,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和出海涉外法律服务。引育一批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和猎头团队,优化海内外人才“引育用留”生态。大力培育专业化科技服务人才,健全技术经理人引进、培养、评价和使用机制,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设立专门岗位。探索推进技术经理人职称改革试点,支持科技服务领域相关企业开展人才自主认定。大力培育行业高端智库,发展科技传媒。(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科协)

三、实施重点工程,强化科技服务赋能高质量发展

(九)实施研发攻关“突破”工程。加强企业创新需求凝炼,搭建多形式多路径企业“两新”需求与研究机构对接畅通渠道和响应机制,建立精准有效的“企业出题”机制。加强产业科研攻关项目布局,深入推广“四题一评”协同攻关机制,部署实施人工智能数据集、脑机接口、人形机器人等重大专项。加强企业主导的协同研发攻关机制建设,提升企业主导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的比重,鼓励牵头承担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推行“科技领军企业+公共技术平台+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有组织攻关模式,加快实现技术攻关突破。到2030年,累计培育省级工业设计中心800家,每年取得100项左右支撑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标志性成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教育厅)

(十)实施成果转化“加速”工程。激发成果转化活力动力,深化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探索“赋所有权+作价投资”“赋使用权+创办企业”路径,完善科研成果作价投资、创新创业、IPO上市的规范机制和安全屏障。打造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升级版,高标准提能升级线下科技大市场和地方分市场,推动场内成果支持“先用后转”,引导企业进场交易。建设运营科技成果转化保险鉴证中心,提供成果转化风险减量服务。打造成果转化平台载体,提供全链条精准化服务。到2030年,推动概念验证中心“315”科技创新领域全覆盖,中试平台“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领域全覆盖、部级孵化器市域全覆盖、省级孵化器县域全覆盖,科技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GDP增速。(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金融办、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人行浙江省分行)

(十一)实施产业壮大“聚合”工程。支持优秀成果参与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项目评定,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十链百场万企”“一月一链”产业对接和投融资对接等活动,办好全球技术创新大赛、中国设计智造大奖等重点赛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立足产业特色优势,因地制宜建设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到2030年,打造科技服务业发展集聚区10个,每年新认定“三首”400项,实现“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全覆盖。(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十二)实施产业融合“赋能”工程。加快实施“科技服务+”赋能工程。面向传统产业,深化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建设,遴选并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面向新兴产业,推进垂直领域AI智能体产品开发和关键环节应用,通过“AI+产品+工厂+集群”重塑技术创新模式、生产组织方式和产业治理能力。面向未来产业,健全“研发—验证—孵化—加速—产业化”的全周期服务体系,加速前沿技术向新质生产力转化,培育未来型企业。到2030年,打造30个省级服务型制造区域试点,建设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60个,形成一批服务业领域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垂直应用模型。(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十三)实施产业生态“筑基”工程。培育科技服务业优质企业,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和服务品牌。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力度,探索建设专精特新赋能中心。加快科技服务业亟需标准研制,打造具有浙江特色和辨识度的科技服务标准。建立校院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双向有序流动机制,持续深化“产业教授”“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等选聘制度。支持科技服务机构“走出去”和“引进来”,提升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等品牌活动全球影响力。到2030年,培育工业设计职业资格人数突破3000人、研制浙江特色科技服务业重点标准10项。(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人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省科协)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统筹谋划,强化部门协同和省市县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完善科技服务业专项政策体系,加大对科技服务项目、服务机构等的支持力度,引导科技服务机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认定,落实财政、税收、人才等相关支持政策。鼓励科技服务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创新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可申报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强科技服务业小微企业政策支持,加大技术转移转化支持力度。加强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加强科技服务业政策宣传推广。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经常性、社会性、群众性科普活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统计局、省税务局、省科协)

本方案自2026年5月16日起实施。

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简介

全国首家打造“开放型、平台型、枢纽型、生态型”的数字经济品牌组织,是由杭州市数字经济学会联合体(由24家相关领域的学会、协会、研究会组成)及“数字中国智库”为核心,覆盖数字经济相关企业近千家。先后举办数字经济大讲堂、数字经济发布、数字中国智库等助力创业创新品牌活动500多场,参与人数超百万人次,得到各级部门领导及企业好评。“数经联”同时承担“长三角数字经济联席会议”秘书处工作,正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机遇和立足大平台,致力于把浙江省、杭州市 “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更好落到实处高处;着力为解决长三角发展中遇到的跨学科跨行业跨区域、社会与经济协同的卡脖子技术等,积极建言献策出力;助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提升智能制造的核心技术、品牌价值与国际影响力等。期待与业界同仁和各界朋友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合作多赢、共谋发展、同谱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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