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水泥行业内“国资倒查改革20年”的传言持续发酵,甚至有消息称,多家头部水泥企业可能出现重大违规问题。水泥行业重组、改制环节历来复杂,该传言引发行业广泛关注,企业合规经营压力显著提升。
倒查20年!水泥行业“大清洗”!
传言背后的真相究竟如何?作为水泥行业专业媒体,水泥人网结合官方权威信息,拆解本轮国资监管升级的核心内容,澄清不实传言,复盘过往违规企业及高管的典型案例,为全行业提供警示与参考。
无“倒查20年”官方提法,重点聚焦重大违规行为
首先需明确,“倒查国企改革20年”并非官方表述,系行业内对监管新规的简化与夸大解读,需警惕误导。
本轮国资倒查的核心依据为国资委令第46号《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该办法于2025年11月28日签发,2025年12月18日在国资委官网全文公布,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废止2018年发布的37号令(试行),属于常态化国资监管制度,并非临时抽查。
一、分档追溯、终身追责,不搞“一刀切”
该办法的核心逻辑并非“全面倒查20年”,而是“分档追溯、重大问题终身追责”,具体要求如下:
常规追溯(15年):针对一般违规行为及一般国有资产损失,重点核查2011年至今的经营行为,以日常合规性核查为主,无需过度解读。
深度追溯(30年):针对重大违规行为——包括造成5000万元以上国有资产损失、利益输送、中饱私囊、改制期间贱卖国有资产等情形,可追溯至1996年,且实行终身追责。且无论相关人员是否调离、退休或移居境外,其任职期间的违规行为均需承担相应责任,不存在“一退了之”的情形。
二、水泥企业需重点规避的“雷区”
该办法精准聚焦国有资产流失关键环节,水泥行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需重点开展自查,重点关注以下领域:
改制与重组:国企改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购重组及产权转让过程中,严禁低价处置、暗箱操作、评估造假及程序违规等行为,此类环节是违规问题高发领域。
资金与投资:违规投资、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虚报利润、转移资产、私设“小金库”等行为,目前监管核查力度持续加大,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
安全与合规:因决策失误、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国有资产流失,或引发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水泥行业作为环保、安全监管重点领域,需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
过往违规案例复盘,这些企业与高管栽在历史旧账上
水泥行业历经多轮重组、改制及资产处置,属于国资监管高风险领域。过往公开查处的案例,既是本轮倒查的重点参照,也是全行业的深刻教训。以下为水泥人网整理的官方公开通报案例,均经事实核查,具备明确警示意义。
一、江西万年青水泥65人涉案的集体贪腐及国资流失案
案情回顾:江西万年青水泥原董事长、总经理杨石根,在1993年至2003年任职期间,擅自决策非主业投资,包括炒股、委托理财及对外盲目投资,累计投资金额4.3亿元,最终亏损1.3亿元。其牵头形成集体贪腐团伙,存在挪用资金、私分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倒查结果:该案追溯核查2002年至2011年相关行为,涉案人员达65人。杨石根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判刑,非法所得全部追缴,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罚。
二、豫龙同力水泥违规收购致国资流失案
案情回顾:豫龙同力水泥原总经理、同力水泥原董事长张伟,在2013年至2017年任职期间,收购某水泥建材企业时严重违规,采取“先定价、后补审计评估”的方式,确定收购价格5500万元,直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765万余元。同时存在违规担保、资金拆借、私设“小金库”等多项违规行为。
倒查结果:该案追溯核查2008年至2013年相关决策过程,张伟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判刑,涉案财务负责人、子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均被追责,涉案赃款全部追缴。
此案警示行业,企业经营决策需严守程序正义,“先上车后补票”式的违规操作,在当前监管环境下已无生存空间。
三、海螺水泥:原董事长王诚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案情回顾:原海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诚,利用职务便利,在并购审批、项目立项、债券承销等环节非法收受财物2637万余元,同时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700万元,身为头部水泥企业高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倒查结果:该案追溯核查1999年至2022年相关行为,尽管王诚已于2022年离任,仍于2024年被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金200万元,涉案赃款全部追缴。
此案警示行业,终身追责并非虚言,即便企业高管离任,其任职期间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仍将被依法追究责任,头部企业亦无例外。
四、青松建化退休高管判处有期徒刑2年
案情回顾:原青松建化党委书记、董事长甘军,在2000年至2016年任职期间,擅自审批子公司收购股权事项,导致1000万元投资无法收回,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退休后被立案核查。
倒查结果:甘军虽已退休,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充分体现了“退休不免责”的监管原则。
此案警示行业,退休并非违规违纪行为的“护身符”,历史旧账无论时隔多久,均将依法依规清算。
五、华润水泥海南大区销售总监因受贿罪被判刑
2021年2月华润水泥海南大区原销售总监彭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其在华润水泥任职期间,利用水泥销售、渠道管理、招投标等职权,为经销商、施工企业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破坏市场公平、损害国资权益。2021年9月,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追缴全部赃款,警示水泥销售、渠道环节的廉洁风险。
六、华新水泥原副总裁被判6年6个月
华新水泥(国有参股、外资控股)原副总裁陈兵2021年9月被黄石市西塞山区监察委员会立案留置,经查其任职期间利用分管采购、销售、项目建设等职务便利,收受供应商、合作方巨额贿赂、贪污公款超1000万元,严重侵害公司及国有参股股东权益、造成企业资产重大损失。2022年10月二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追缴全部非法所得,成为华新水泥近年来最典型的高管贪腐追责案例。
七、地方中小水泥国企,改制贱卖国资典型案例
湖南望城县水泥厂:原厂长及相关公职人员勾结受让方,将企业近3亿元优质资产(含三条生产线、矿山、铁路等)以1300万元低价处置,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相关人员均被依法查处。
苏州太湖建材(西山水泥厂):原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私设“小金库”,涉嫌贪污挪用公款,退休多年后仍被追溯追责,依法受到惩处。
倒查风暴下,重点关注对象及自查要点
结合上述案例分析,本轮国资倒查重点聚焦以下几类人员,水泥行业企业及相关管理人员需重点自查、严守底线:
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作为企业决策核心,掌握改制、投资、资产处置等关键职权,是终身追责的首要对象,几乎所有重大违规案件的核心责任人均为企业主要负责人。
财务与资金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部长):负责企业资金流转、账目管理,是利益输送、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关键环节,也是监管核查的重点对象。
分管投资/并购/改制的高管及子公司负责人:直接负责项目交易、资产处置等具体工作,是违规行为的直接执行者,易形成利益链条,被倒查的概率较高。
退休/调离人员:依据终身追责原则,此类人员是本轮倒查“回头看”的重点对象,其任职期间的违规行为均需依法追责,不可心存侥幸。
对于水泥行业而言,本轮国资倒查升级并非短期专项行动,而是常态化、刚性化的监管新常态,行业企业需主动适应、高度重视。
对于企业管理层而言,需明确“尽职免责是保护线,违规谋私是高压线”。该办法明确区分“探索性改革失误”与“恶意违规谋私”,既保护正常干事创业行为,也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
对于全体水泥行业从业者而言,需以过往典型案例为戒,敬畏规则、敬畏历史、敬畏责任。在46号令的刚性监管下,所有历史违规旧账均将被依法核查。当前水泥行业正处于高质量发展与绿色智能转型的关键阶段,唯有将合规经营融入企业发展全过程,才能实现企业长效健康发展,避免陷入违规追责困境。
来源:水泥人网 - 水泥行业主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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