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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的通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赓续地域文化的精神根脉,也是传承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承载着各族人民的集体记忆与智慧结晶,蕴藏着独具底蕴的艺术价值与历史价值。为全面系统收集凉山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真实留存非遗项目、传承人的重要史料与发展历程,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档案馆在守护文化根脉、传承历史文脉中的重要作用,凉山州档案馆将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已列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俗、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医药、民间文学等各类非遗项目相关档案资料;以及暂未列入各级名录,但具有凉山地域特色、民族特色与传承价值,且面临失传风险的民间非遗类原始资料与实物。涵盖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一)文字类。非遗项目的历史溯源、传承脉络、技艺流程、民俗内涵、民间传说、歌谣谚语、口述故事等相关手稿、手抄本、整理稿;古老曲谱、传统剧本、民间药方、技艺口诀、契约文书、乡规民约及相关研究专著、学术论文;非遗传承人撰写的自传、学艺感悟、创作札记、师徒传承纪要,以及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表彰等。

(二)音像类。记录非遗表演、技艺展示、民俗活动、传承教学、节庆仪式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数字音频、视频等各类声像载体;传承人创作、授徒、展演的现场音像资料,以及反映不同时期非遗存续状态与发展变迁的影像史料。

(三)实物类。非遗创作制作所用传统工具、模具、乐器、道具、服饰;非遗传承人的代表性作品;兼具历史留存价值的民俗用品、手工艺品、拓片、图谱、版画、牌匾、印章等实物;以及与非遗相关的老旧物件、标志性遗存等。

(四)口述类。非遗传承人、老艺人、民俗学者、知情群众口述的非遗历史、传承经历、技艺诀窍、民俗典故、地域文化故事等内容;经专业采集、整理形成的文字记录、录音、录像等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单位无偿捐赠。对无偿捐赠的集体和个人,符合本馆标准且具有一定价值的,颁发荣誉证书。捐赠档案资料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举办捐赠仪式。

(二)复制。对于确有价值而所有者想要自行保存的档案资料,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本馆可采取复制原件的方式进行征集。

(三)代存。对于比较珍贵的档案资料,所有者不愿意捐赠、出售,但因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愿意委托代存的,所有者与本馆协商,签订档案代存协议,本馆免费提供代存服务,其档案所有权不变。本馆可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进行利用。

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条件,本馆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征集说明

(一)提供的档案资料应内容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若存在权属争议,由提供者承担全部责任。

(二)档案资料尽可能保持完整原貌,文字资料无严重残缺污损,声像资料画面音质清晰,实物资料无重大破损;老旧资料、珍贵实物可适度修复,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原始信息。

(三)档案资料需附相关说明,注明名称、形成时间、来源、作者、传承人、内容概况、数量、提供者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分类归档、鉴定保管与后续联系。

四、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面向社会征集。

五、联系方式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殷小琴、傅祺艺

联系电话:0834—3865347

联系地址:西昌市月海路二段15号凉山州档案馆接收征集科

邮政编码:615000

征集邮箱:Lsdazjk@163.com

(邮件请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档案资料”)

凉山州档案馆

2026年4月24日

来源:凉山彝族自治州档案馆

编辑:沙马玥罕

责编:程宗萍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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