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莆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莆田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出台背景意义和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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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城市品质、增进民生福祉的法治实践,也是以良法促善治、加强城市内河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标志着莆田城市内河管理进入有法可依、规范管理、长效运行的新阶段。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木兰溪系统治理引领城市内河综合治理,城市内河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水质稳定提升。泗华溪治理实现全河段Ⅱ类水质,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内河治理样本。先后打通北渠—护城河、护城河马宫段、下戴河万宝段等共计3公里的河道,全面提升河道行洪排涝能力。推进生态护岸、滨水绿道、湿地修复与岸线整治,打造“5分钟进绿道”“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绿道体系和绶溪公园、郊野公园、玉湖公园、西河公园、土海公园等水环境治理典范工程。下一步,我市将以《莆田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实施为新起点,强化法制引领,全面开展《条例》的宣传解读与专题培训,构建全链条的内河管理体系,推动内河治理向法制化、规范化提升;注重精细管控,组织编制《内河名录》,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统筹提升河道生态功能与景观品质,留住城市水韵乡愁;坚持长效管护,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制度化管护、数字化监管等机制,以刚性制度守住治理成效,实现内河治理长治久清。

据了解,《莆田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经莆田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二十二条,主要是通过立法对城市内河界定、管理职责、规划利用、污染防治等内容作出系统规范,建立健全城市内河管理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城市内河生态环境。《条例》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城市内河管理,建立健全多级联动的群众监督机制,引入社会化、专业化的城市内河管护运行机制。

来源:全媒体记者 陈震

责编:徐寅生

编审:崔玉辉

审核:李 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