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检察机关公布一起案例,一名“职业闭店人”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刑入狱,消息冲上热搜。企业关门停业本来是经营不善的无奈选择,可随着“职业闭店人”的出现,“闭店”竟异化成一门“生意”。“职业闭店人”到底是干什么的?为什么此前案例是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而上海案例中涉案人却被刑事追责?“职业闭店人”常见套路是什么、有什么危害?如何加强打击力度?
“职业闭店人”陶某落网。 视频截图
“职业闭店人”有啥危害?
帮人逃避债务侵害消费者利益
近些年来,健身、理发、艺术培训等预付式消费较为集中的行业,不时突然冒出“爆雷”风波。部分跑路事件表面上是商家经营不善,背后却常常有“职业闭店人”出没。
2023年年末,北京早教机构美吉姆多家门店忽然关停。追欠款无门的家长们多方打探得知,幕后有“职业闭店人”参与。2024年3月,南京知名早教机构金宝贝多个门店一夜之间全部关闭,家长们缴纳的预付款被卷走。有媒体报道显示,其中也有“职业闭店人”充当帮凶。
所谓“职业闭店人”,指的是利用消费者的信任和法律监管的缝隙,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转移资产、分流客户等手段,专门为经营不善、面临倒闭的公司设计“跑路”方案,帮助其逃避债务和法律责任,以及处理后续客诉等工作的群体。一些不法分子甚至在闭店前还会以店庆等名义用低折扣吸引消费者预存费用,套取大量资金后卷款消失,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职业闭店”有四个特点:一是广泛发布“职业闭店”“安全闭店”等信息,招揽有“闭店”需求的客户,根据商家情况量身定制一套包括解散员工、重组客服团队、降低消费者预期、诱导接受不公平方案等内容的闭店方案;二是协助商家在短时间内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甚至将法定代表人(股东)更换为无债务偿还能力的“背债人”,达到“无责退出”的目的;三是采取制作虚假财务报表、搬运设备等各种手段转移资产,拒不履行退费偿债义务;四是制定一套不合理、不公平的闭店方案来处理后续维权问题,先是稳住消费者情绪,逐步降低消费者预期。如果消费者不接受闭店方案并进行投诉或发起诉讼,“职业闭店人”会出面处理,一拖再拖。
有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在社交媒体上辗转找到了一名自称可以“帮忙”的职业闭店人小A,对方称“你跑路,我担责”,并一再保证,绝不会有后患。其具体做法是:先把法定代表人、股东通过合法程序换成“他的人”,再把手上所有和业务相关的群都转给“新股东”,“再拖上几个月,你就可以全身而退。”
要花多少钱?小A的“收费标准”是“闭店”按债务比例收费,50万元债务收费10%、100万元债务收费8%。债务包括拖欠的员工工资、后续劳动仲裁、诉讼的费用,房租水电、课消余额等。
还有一种做法更“黑心”:小A找人担当法定代表人新注册一家机构,用促销等手段收取会员费“圈钱”,客户可以在这个公司担任一个管理者的角色。圈了钱后直接关门大吉,后续的事宜由“职业闭店人”来处理。圈到的钱,可以打到他的账户,也可以打到记者的账户,一日一结、现金给付,客户和小A六四分成。“不用担心有风险,你也是帮别人打工的,是‘受害人’。”
陶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 视频截图
零元接店为啥获刑?
空手套白狼敛财75万收割消费者
一般情况下,“职业闭店人”行为隐蔽性较强,固定证据难度较大,但在上海案例中涉案人被绳之以法。
上海警方查明,陶某自2023年10月起,在上海宝山、普陀、嘉定、闵行等地以零元转让的方式,先后接手了4家健身房,收取200多名消费者的年卡会费、私教费75万多元,而这些健身房短则两三个月,长则五个月就纷纷停业关店。因第四家健身场所关门导致消费者报警,引发警方介入,2024年9月上海警方将其抓获。这些健身房关门,是单纯的经营不善还是涉嫌刑事犯罪的诈骗?
在案件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陶某一再辩解自己只是“经营不善”,没有诈骗故意。然而,检察官发现,陶某收取75万余元的年卡会费后,除了支付少部分房租和员工工资外,剩余钱款都被他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个人消费。此外,为了规避法律追责,陶某在工商变更环节也刻意布了局,他通过“挂名法定代表人”的空壳公司接手健身房,以此隐藏自己实际控制人的身份。
检察官表示,陶某这种空手套白狼、收割消费者的套路十分清晰:第一步,零元接手经营不善的门店,通过挂名法定代表人、拖延工商变更登记等方式规避法律风险;第二步,以低价诱导消费者办卡充值,同时拖欠各项开支,不为经营只为敛财;第三步,短期获利后迅速闭店跑路,物色下一家目标。
检察机关认为,陶某并不是经营不当,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今年1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法院判决,薛某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视频截图
“职业闭店人”不承担责任?
以虚假报告注销企业承担民事赔偿
在正常经济生活中,经营不善导致停业的情况十分普遍,如何厘清“职业闭店”与正常闭店的区别?专家指出,“职业闭店人”是以协助经营主体逃避责任、逃废债务并对消费者预付资金进行收割为目的,其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专业“老赖”行为。
“职业闭店人”真都能逃债吗?2023年9月,“职业闭店人”薛某接手北京市丰台区一家瑜伽店,并在短期内恶意注销店铺。顾客王某由于卡内仍有储值8000余元未用完,遂将薛某起诉至丰台法院。
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作为“职业闭店人”,接收店铺后将自己变更为公司唯一股东,在明知该瑜伽店还有40万元左右的储值余额未清算的情况下,以帮助原经营者逃避公司债务为目的,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致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受偿,债权人主张该“职业闭店人”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2024年4月法院一审判决,薛某退还王某剩余会费8260元。现该判决已生效。
如何加强打击力度?
检察机关建议加大实质审查力度
面对“职业闭店”这类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该如何加强打击力度?
2024年10月,北京有关部门通报,当地两家艺术培训机构涉嫌“职业闭店”,经多方取证调查,被相关部门撤销了虚假变更登记事项,对相关责任人罚款处理,同时将违法闭店链条中的韩某、张某、贾某等9名自然人认定为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朱巍指出:“此案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撤销了闭店企业虚假变更登记事项,让妄图逃避法律责任的企业负责人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与债务……严厉打击模式化、行业化的‘职业闭店’违法乱象。”
2024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25年2月10日,该《办法》正式施行,对明显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者规避行政处罚,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或者备案,已经办理的予以撤销。这项规定直指“职业闭店”等市场乱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这些新规定让原来‘职业闭店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套路玩不灵了。行政机关可以把公司的登记恢复成原样,老股东想逃避债务也是白日做梦。”
另外,有些“职业闭店人”并不自己直接接手,而是让第三人挂名自己隐身幕后(如上海案例中的陶某)。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要追索“职业闭店人”以及原企业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取证难度非常大。上海虹口区检察院检察官沈兢儒称,要追索这些人的连带责任,需要收集大量证据,但普通消费者不具备这种能力。检察机关建议,针对企业异常变更、频繁注销等情形,相关部门应加大实质审查力度。同时,检察机关建议加强各行政机关的信息沟通,早发现、早预警经营中的异常行为,避免逃避法律责任行为的发生。
上游新闻据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新闻、法治日报、检察日报、中国青年报客户端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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