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开心游景区,农药却从天而降?
近日,有游客在江西省九江市庐山西海景区度假时,遇上景区内无人机大面积喷药。游客表示,该突发操作让人无处可躲,全身都是刺鼻的农药味。4月26日,江西庐山西海国资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通报称,景区植被繁茂,在开展病虫害防治时,因第三方公司操作不当致游客不适,将终止涉事第三方合作并追究责任。
防治病虫害大面积喷药,景区在事前事后是否都应明确告知、提醒?景区能否以“第三方过错”免责?《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律师,对此给出专业解读!
尹玉:景区作为旅游经营与公共场所管理主体,在开展无人机喷药、病虫害防治等可能影响游客人身安全的作业时,应当履行相应的告知与提醒等安全保障义务,如提前通过公告、广播、现场提示等方式,向游客告知用药品种、作业日期、作业范围、防护要求及避险提示,降低游客遭遇作业影响的可能性。另外,喷药作业完成后,针对林木、果树等区域,景区也应及时通过设置警示标识、广播等方式提醒游客切勿随意采摘、触碰或入口,履行相应安全保障管理义务。若游客出现不适等情况,景区也应及时做好处置与沟通工作。
景区对游览区域及相关经营作业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其作为作业委托方与场所管理方,负有审核第三方资质、监督作业流程、管控现场风险的管理责任。若此次事件确为第三方公司操作不当所致,且景区未针对此次无人机喷药、病虫害防治等作业采取告知提醒、现场管控、安全防护等合理措施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景区不能仅以“第三方过错”为由免除自身责任,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若景区已依法履行安全保障管理义务且第三方作业单位依法进行农药喷洒作业,游客在明知景区正在进行大面积喷洒农药等作业时仍强行闯入作业管控区域而遭受损害,可依据法律规定相应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感谢本期嘉宾律师的专业解读!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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