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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珠海一名18岁员工,因上班期间长时间在厕所玩手机,被管理人员从门缝偷拍照片,并被发到400人员工群公示。后该员工被扣除绩效200元、解除劳动合同。此事一经曝光,便引发了公众对职场管理边界的热议。

客观来说,员工工作期间长时间脱离岗位,在厕所玩手机,确实存在履职懈怠、违反职场纪律的不妥之处。但相比之下,公司的粗暴做法,已超越了管理的方式方法问题,实打实触碰到了法律“红线”。厕所属于私密空间,偷拍并传播员工私密画面,严重违反了民法典关于隐私权、人格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即便公司强调“没装监控、未拍到脸”也构成侵权。此外,以偷拍这种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本身就不能作为辞退员工的合法依据,处罚从根本上就站不住脚。

企业有维护办公秩序、规范员工行为的权利,但管理必须合乎法理与情理。若员工确实存在违规行为,企业完全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处置。首先,公司要有经民主程序制定、公示生效的规章制度,可先对员工进行口头约谈、提醒劝导,明确纪律要求;若仍违反,也可以采取警告、绩效扣分等阶梯式处罚,而非直接通报开除。在收集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证据时,也必须守住法律与道德的底线,不应采取任何侵犯隐私、侮辱人格的手段。

这一事件暴露出部分企业管理能力的缺失,以及管理观念的狭隘。一些管理者手握权限便姿态傲慢,习惯性地将自己凌驾于员工之上,把员工视作牟利的工具、管控的对象,漠视其合理需求与权益,肆意把监视约束当成压制手段,把管理变成“猫抓老鼠”的对抗游戏。这样的做法,既不人性化,也不合理合法,只会不断激化劳资矛盾,为长远发展埋下隐患。

该事件的后续走向仍值得关注。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辞退赔偿,也可依法追究公司侵权责任。同时,这也给企业敲响警钟:职场管理从来不是随心所欲的权力滥用,必须尊重劳资平等的基本准则,摒弃对立式管控思维、简单粗暴的管控模式,守住法律底线。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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