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华娱乐就吴宣仪事件发声明】4月29日,也就是今天,乐华娱乐吴宣仪相关传言发布声明。

首先,我司自成立以来,充分尊重建立经纪合作关系的艺人,保护艺人应享有的知情权、收益权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我司不存在网传“怒斥并驱赶吴宣仪女士家人”“十年合约期间,拒绝让艺人查看演艺工作合同”"所获报酬没有标准任意结算”等情形。相关媒体、用户发布、传播上述不实内容的行为涉嫌侵权。我司针对相关涉嫌侵权内容已取证完毕,将针对涉嫌侵权的主体严肃追责。

对于与吴宣仪女士之间的争议,我司将交由律师依法处理,不再予以回应占用公共资源。

最后,我司提醒网络用户应对各类网络信息保持审慎态度,坚决抵制并杜绝发布、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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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吴宣仪与乐华娱乐的十年合约到期后,因提出不再续约遭公司拒绝,双方围绕合同中的自动续约条款爆发激烈争议,同时艺人及家人指控公司存在剥夺知情权、报酬不透明等管理问题,事件迅速演变为公众对娱乐行业合同公平性的集体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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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到期与解约拒绝。吴宣仪与乐华的十年经纪合约已于2026年2月24日自然到期。在到期前18天的2月6日,她已通过书面函件正式通知公司不再续约。但乐华以合同中第九条自动续约条款为由拒绝终止合作,该条款规定:"若双方未书面确认终止合同,则自动延续一年,且可循环生效"。吴宣仪方驳斥该条款为单方拟定的无效格式条款,剥夺解约权,违背《民法典》自愿公平原则。

报酬标准模糊,知情人士透露,吴宣仪通过公司工作所获报酬无明确标准,全凭公司决定,涉嫌违反《民法典》规定的收益权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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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沟通冲突,合约到期前,吴宣仪母亲登门协商解约事宜,遭公司负责人怒斥驱赶,该细节被乐华声明否认。

乐华声明。公司于4月29日发布公告,否认"驱赶艺人家人""拒绝提供合同""报酬任意结算"等指控,称已取证并将追责"不实信息发布者"。对于解约争议,乐华表示"交由律师处理,不再占用公共资源"。

吴宣仪方依据。法律意见指出,若自动续约条款未在签约时以显著方式提示艺人注意,可能因加重对方义务被判定无效。同时,公司长期未主动提供演艺合同及结算明细,涉嫌违反合同附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