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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崔先生花费69.9元,在电商平台内一个名为默界耳机专营店的商家处购买了一款无线耳机。“商品宣传页面明确为品牌正品,有LDAC3.5倍超清传输功能。但耳机到手后,我始终没找到这个功能。”崔先生质疑商家虚假宣传,并向电商平台进行投诉。然而,电商平台的做法令崔先生十分不满,他质疑平台监管不作为。具体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网购的耳机涉嫌“虚假宣传”

崔先生是无线耳机的忠实用户,熟悉多种蓝牙音频编码技术。4月2日,他通过电商平台,在一个名为默界耳机专营店的商家处,看中一款售价69.9元的无线耳机。这款耳机的销售页面明确宣传为品牌正品、专业降噪、高音质等特点,具备LDAC3.5倍超清传输功能。崔先生表示,使用LDAC这种蓝牙音频编码技术的耳机确实能提供更优秀的音质,但价格也更昂贵。“如果69.9元就能买到LDAC的耳机,性价比非常高。”于是,他当即下单购买了这款耳机。

然而,耳机到手后让崔先生感到困惑。他将耳机连接至手机后,却发现耳机使用的音频编码技术为AAC,并非商家宣传的LDAC技术。“我以前用过LDAC的耳机,一般连接手机蓝牙能看到LDAC开关。但这款耳机上,我始终没找到LDAC相关字样。”崔先生说,他当即向商家客服提出疑问,但商家客服始终未做正面答复,这激起了他的疑心。崔先生怀疑这家商铺存在虚假宣传,涉嫌销售欺诈,并向电商平台进行投诉。

维权一波三折,终获三倍赔偿

使用LDAC技术的耳机真的会显示LDAC字样吗?4月23日,记者跟随崔先生来到了一家数码商店。记者看到,崔先生用手机蓝牙连接店内展出的一款耳机后,手机界面当即显示出LDAC字样。而崔先生使用手机蓝牙连接网购耳机时,仅显示AAC字样,未提供使用LDAC的选项。

崔先生告诉记者,他质疑耳机货不对板时,商家客服人员仅表示不满意可以退货,或者对商品给出五星好评后可获10元返现。崔先生对此十分不满,投诉至电商平台。根据一段通话录音,电商平台客服人员答复崔先生,他提供的信息无法证明商家虚假宣传,平台提供的处理方案为“仅退款”。崔先生不认可该方案,他提出了退一赔三的诉求。根据另一段通话录音,电商平台客服人员则表示,无法支持退一赔三,将联系商家协商沟通。对于崔先生反映的商家虚假宣传的情况,该客服人员称会反馈到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4月12日,崔先生向涉事商家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发起了投诉。次日,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他核实情况。4月17日,涉事商铺工作人员联系崔先生,赔偿了209.7元,还将耳机留给了他。

律师看法: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平台不作为或担连带责任

崔先生认为,涉事电商平台在他维权过程中未发挥实际作用,明知或应知涉事商家存在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却听之任之,未采取必要措施,存在监管不作为的情况。4月29日,记者在上述电商平台内看到,名为默界耳机专营店的商家仍在售卖崔先生所购的同款耳机,商品宣传页面也未做任何调整,依然宣称具备LDAC3.5倍超清传输功能。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询问商品是否具备LDAC功能,商家客服答复为“不支持”。

就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肖茹律师。她认为,本案中,商家宣称耳机具备“LDAC3.5倍超清传输功能”,实际仅支持AAC,且客服明确承认“不支持”LDAC,该行为已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所指的欺诈。消费者崔先生基于虚假宣传产生错误认识并下单购买,有权要求三倍赔偿;因三倍金额不足五百元,法定最低赔偿额为五百元。崔先生最终获赔209.7元,虽低于法定标准,但属双方和解结果,不改变商家欺诈行为的法律定性。

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电商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崔先生已多次向平台投诉,明确反映虚假宣传问题,平台仅处理“仅退款”,未责令商家下架或整改。截至4月29日,涉事商家仍在售卖同款耳机并保留虚假宣传页面,平台显然未尽到必要管理义务,涉嫌监管不作为,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肖茹律师提醒,消费者网购应保存宣传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遇货不对板可先向平台投诉,若未解决,应及时向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消费者不必妥协于“仅退款”或“小额返现”等息事宁人的方案,法律赋予的惩罚性赔偿权值得积极主张。同时,电商平台若不履行审核管理义务,将面临行政处罚及连带赔偿风险。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卓泽玉 摄影记者孙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