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对朝外贸那几年,我去得最多的地方是罗先。
罗先特别市,朝鲜的一级行政区,跟平壤平级。听起来挺唬人,可你真到了那儿,第一印象不是“特区的繁华”,而是满大街的中国牌照汽车。我们的商人在那儿扎堆做生意,本地人看习惯了,连头都不抬。罗先的贸易额占了朝鲜全国的四分之一,可这份热闹,跟普通老百姓的关系,说实话,不大。
有一次,朝鲜的合作伙伴老朴请我吃饭。地点在市区的一排平房里,没招牌,不仔细看根本找不着。进去先脱鞋,地面铺着革垫,墙上刮了大白,贴了几张肖像画。百来平米,灯光昏黄,空气里混着泡菜味和煤灰味。
坐下后,桌上已经摆了十道菜。我数了数:泡菜占了半壁江山——辣白菜、腌黄瓜、脆萝卜、桔梗、苏子叶。热菜有烤肉、大酱汤、炒青菜、猪肉丸子。每人面前一碗冷面,荞麦面的,汤是凉的。
泡菜里的腌黄瓜和脆萝卜确实不错,爽脆开胃。可那盘烤肉切得薄薄的,一筷子下去就见了底。猪肉丸子一共十二个,我们六个人,每人正好两个。
老朴拿起筷子,第一件事不是自己吃,而是把属于他的那个肉丸子夹到了我碗里,笑着说:“你尝尝,这是我们罗先最好的猪肉。”
我推辞,他硬塞。然后他自己夹了一筷子泡菜,就着冷面,吃得有滋有味。
酒过三巡,大同江啤酒开了好几瓶,平壤烧酒也见了底。老朴脸喝得通红,话开始多起来。他拍着我的肩膀说:“你知道吗,我儿子今年十岁了,他一个月能吃一回肉就不错了。我在这儿请你们吃饭,回去都不敢跟他说。”
我愣了一下,问他为什么。
他笑了笑,眼眶有点红:“说了他会馋。小孩子不懂事,他又不知道这些肉是招待客人的。他只知道,爸爸在外面吃肉,不带他。”
老朴说他一个月工资折合人民币不到四百块。请我们这一顿饭,花了他将近半个月的收入。“但是值得,”他举起酒杯,“你们是朋友,朋友来了,再穷也得请。”
我看着桌上那盘已经空了的烤肉盘子,又看看老朴碗里剩下的半碗冷面汤——他就着泡菜吃饭,连肉丸子都让给了我。他儿子一个月吃一次肉,可他儿子知道吗,他那唯一的一次,可能还是爸爸从自己嘴里省下来的。
我喉咙有点堵。
旁边的朝鲜朋友又开始劝酒。老朴已经喝得舌头打结了,还在那儿大谈特谈罗先的未来规划:“我们这里,以后会变成东北亚的物流中心!俄罗斯的粮食、中国的商品,都从我们这儿过!到时候,我儿子天天都能吃肉!”
他喊得很大声,隔壁桌的人都回头看他。服务员小姑娘抿着嘴笑。
我端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心里却在想:老朴真的相信吗?还是只有喝醉了,他才能说出这种话?
吃完饭,老朴执意要送我。他走路已经有点晃了,搀着我的胳膊,嘴里反复念叨:“下次来,我请你吃更好的。牛肉,我们弄牛肉。”
罗先的夜路没有灯,只有远处几辆中国牌照的汽车车灯扫过来,照亮了他黑红的脸。那张脸上带着笑,可笑着笑着,眼角就湿了。不知道是被风吹的,还是烧酒上了头。
上车前,他忽然拉住我的手,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塞给我。是一包香烟,朝鲜本地的“金刚山”,五块钱一条的那种。烟盒已经被压得皱皱巴巴,显然在他口袋里揣了很久。
“你拿着。不是什么好烟,你别嫌弃。”他说。
我攥着那包皱巴巴的烟,半天说不出话。一包五块钱的烟,他揣了不知道多久,自己舍不得抽,非要留给远道而来的中国朋友。
罗先的春天夜里还很冷,老朴站在路边冲我挥手,身影越来越小,最后融进了黑灰色的平房群里。
那包金刚山香烟,我至今没拆。
我怕拆开了,就闻不到他兜里揣了好几个月的那个味道了——那是一个朝鲜普通男人,用尽全部力气维系体面和情谊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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