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忍忍!等选好吉日再生!”云南一名怀双胞胎的女子临盆在即,肚子疼得蜷缩在沙发上直冒冷汗,可婆婆死活不让去医院,非要等儿子做完生意回来,还要等小姑父选好的“良辰吉日”,甚至拦在门口不让出门。女子绝望中打电话给娘家人,妈妈和姐姐拼了命把她抢出来送到医院,不到3个小时,两个孩子平安出生。医生说再晚来一步,大人孩子都有危险。事后女子下定决心:离婚。今天咱们就来聊聊,摊上这样的婆婆,法律能怎么帮你。
一、怀了双胞胎,婆家非要等“好日子”才让生
女子是经人介绍认识丈夫的,相处下来觉得脾气还算合得来,加上双方家长都满意,很快就结了婚。刚结婚时日子平淡但和睦,直到她怀孕,而且是双胞胎——本该是双倍喜悦,可婆家的态度却渐渐变了味。
自从查出是双胞胎,婆家就多了很多奇怪的“讲究”。说双胞胎必须要在好日子出生才吉利,还专门找来了所谓的“幺姑姨”(姑父),让他帮忙选一个“良辰吉日”。婆婆说了,只有在选定的日子生孩子,两个孩子将来才能大富大贵、平安顺遂。
女子一开始试着沟通,说生孩子是顺其自然的事,哪能由人控制?而且双胞胎风险比单胎大得多,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一有动静就得赶紧去医院。可婆家根本听不进去,反过来说她不懂事、太娇气,还说“女人生孩子都是这样,忍一忍就过去了,哪有那么多讲究”。
女子心里又急又怕,只好偷偷告诉了自己的妈妈和姐姐。娘家人过来想和婆婆沟通,结果被指责“多管闲事”“破坏家里规矩”。看着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女子心灰意冷,但为了两个孩子,她选择了隐忍,只盼着能顺利生下来,其他的等生完再说。
二、临盆在即被拦门,娘家人赶到救出,3小时后生产
那天下午,女子突然肚子疼得厉害,明显是要生了。可婆婆死活不让去,说要等儿子做完生意回来,还要等小姑父选好的吉日,甚至直接拦在门口不让出门。
女子吓得浑身发抖,赶紧给姐姐和妈妈打电话。娘家人接到电话火急火燎往过赶,路上不敢挂电话,听筒里只有妹妹痛苦的呻吟声和婆家的争吵声。
等她们冲进门,眼前的场景让人浑身发抖:女子蜷缩在沙发上,脸色惨白,额头全是冷汗,双手紧紧捂着肚子,痛得整个人都在抖。而婆婆还在旁边不停地劝说“再忍忍”“等一等”。
婆婆甚至和女子妈妈激烈吵了起来,双手叉腰,语气强硬地说:“我说了等我儿子回来,等选好吉日再去,就必须等!生孩子哪有那么急,耽误这一会儿怎么了?出不了事!”
女子妈妈气得浑身发抖,拉着女儿的手就要往外走,婆婆拦在门口推搡,差点把人推倒。姐姐再也忍不住了,冲上去吼道:“你们是不是疯了?什么吉日,什么生意,都没有我妹妹和孩子的命重要!”
那一刻,妈妈和姐姐拼尽全力推开拦在门口的人,扶着妹妹就往楼下跑。一路狂奔到医院,医生紧急检查后说:再晚来一步,大人和孩子都有生命危险。经过三个小时的紧急抢救,女子顺利生下一对双胞胎,两个孩子还算健康。
看着襁褓中的两个小身影,女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也下定了决心:回去就和丈夫离婚。
三、法律分析:婆婆拦着不让生孩子,侵犯了什么权利?
这件事听着就让人来气。咱们从法律角度看看,婆婆的行为到底有多严重。
第一,婆婆阻拦孕妇去医院生孩子,直接侵犯了孕妇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 《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实施生育手术时,应当征得妇女本人同意;在妇女与其家属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也就是说,生孩子这件事,孕妇本人的意愿是第一位的,婆婆、丈夫甚至亲妈说了都不算。婆婆强行阻拦,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二,丈夫在这件事里干什么去了? 妻子临盆,他不在身边,婆婆拦着不让去医院,他事后也没有任何表态。这种行为已经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妻子冒着生命危险生孩子,丈夫一家却拿“吉日”当借口漠视生命,这种情况下的确可以考虑离婚。
第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民法典》明确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女子生的双胞胎才刚出生,显然由母亲抚养更为合适。至于丈夫一家的“传宗接代”想法,法律上没有任何优先权。
摊上这样的婆婆,真不是一句“忍忍就过去了”能解决的。这回是娘家人及时赶到,把孩子抢出来了。万一那天电话没打通呢?万一路上堵车了呢?后果不敢想。
有人说,这样的婚姻不离,留着过年吗?也有人说,光离婚不够,婆婆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确实,如果女子愿意,她完全可以追究婆婆侵犯人身权利的责任。
这件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对方的家庭是什么样的人,真的太重要了。那些把“吉日”看得比人命还重的观念,那些在生死关头还在讲“规矩”的人,根本不配拥有家人。
如果你是这位女子,被婆婆拦着不让去医院生孩子,你会怎么做?你觉得她应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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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网络报道及《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相关条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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