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9日讯 4月29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6年滨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教育现代化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刘红星,滨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马小川,滨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负责人李安妮,介绍滨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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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川介绍,为深化高中阶段育人方式、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丰富学生成长成才路径,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鲁教基字〔2025〕4号)相关要求,结合滨州市实际制定了《滨州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细则(试行)》。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互转范围:普通高中转中职,所有普通高中均可参与,原则上“愿转尽转”,不得跨市域进行。中职转普通高中,根据“主城区(滨城区、开发区、高新区)+6个县市区”7个区域划分,学生只可申请转入区域内试点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组织,区域内所有中职均可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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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转条件:普通高中转中职,只能转入三年制中职,不得转入五年制和“3+4”贯通培养的中职段。高中学校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愿,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选择中职。中职转普通高中,申请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当年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试点学校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总招生计划的2%,具体计划可由试点学校根据办学和学位情况等自主确定,后续招生计划根据前期试点情况动态调整。
互转时间:普通高中转中职,不得晚于高二第一学期末。中职转普通高中,可安排在高一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进行,具体时间由试点普通高中确定。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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